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的金額要根據殘疾等級和所發生的費用確定。
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和被扶養人生活費。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和其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他費用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這些費用都以醫療票據為準。
誤工費是指實際減少的收入或參照受訴法院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是按照護理人員是否有收入計算的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
住宿費是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及實際需要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殘疾賠償金是根據殘疾等級確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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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的賠償標準您好!關于“ 交通事故 三個不同級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的 傷殘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的回復如下: 賠償項目及標準: 1、 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 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9、財產直接損失費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page] 傷殘等級賠償系數: 一級 傷殘 : 100% 二級傷殘 90% 三級傷殘 80% 四級傷殘 70% 五級傷殘 60% 六級傷殘 50% 七級傷殘 40% 八級傷殘 30% 九級傷殘 20% 十級傷殘 10%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傷殘的 賠償標準 ,希望能夠幫到你。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啊《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交通事故殘疾賠償標準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什么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的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的,按五年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交通事故導致殘疾的賠償標準 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