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由此可見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只要舉證證明符合上述條件,未注冊商標可以申請認定為馳名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馳名商標申請時間和認定規則是什么通常情況下馳名商標認定的整個流程一般需要1-2年。馳名商標的認定規則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他因素。
馳名商標的認定原則是什么呢?一、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的商標。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以下因素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二、依照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的規定,在商標注冊、商標評審過程中,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或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有關當事人認為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可以向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認定馳名商標,并駁回相關當事人的申請。有關當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材料。三、認定馳名商標應當提交的材料(一)、關于請求認定“**”商標(下簡稱申請商標)為馳名商標的報告(二)、馳名商標認定申請表(三)、附件
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都有哪些一、 馳名商標 的認定條件有哪些 根據《 商標法 》第14條規定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如下所示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 (一)相關公眾對該 商標 的知曉程度 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2條第2款的規定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比如,使用某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屬于計算機信息技術領域,而與計算機信息技術領域相聯系的眾多人員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就是“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商標權 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標專用權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標。商標不論注冊與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體現其價值,才能把商標的無形財產權轉化為物質財富。對于未 注冊商標 ,只有不斷使用才能體現其商標的存在,才有可能通過使用產生顯著性,從而在相關公眾中產生知名度,否則,公眾就無從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了解該商標,更談不上馳名了。對于注冊商標權利人,使用商標是其應履行的義務。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3條第2項的規定,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通過了解對一個商標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就可以比較明確地得知該商標在一定區域內公眾的知曉程度。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3條第3項的規定,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如果一個商標在國外曾經作為馳名商標受過保護,那么該商標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認定該商標為馳名商標的各種證明文件。這些文件在我國認定馳名商標時同樣有重要的參考作用。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3 條第4項的規定,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二、馳名商標應該怎樣認定 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以下材料可以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 證據 材料: (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當事人認為他人經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首先要成為馳名商標,那么必然前提肯定已經是注冊商標了。我國對注冊商標的保護其實還是存在一定的地域性,但要是被認定屬于馳名商標的話,相當于是在全國范圍內提供更多的法律保護。而如今,雖然也有很多侵犯商標的情況出現,但由于馳名商標更具有名氣,可以帶來更多的利益,因而侵犯馳名商標的情況是相對要多一些的。
馳名商標如何認定法律分析:中國馳名商標大部分都是通過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的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與人民法院相比,其認定的馳名商標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標注冊、使用與評審過程中產生爭議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與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據具體事實認定其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
所謂馳名商標認定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于馳名商標的認定標準,經過具有認定能力的機關,認定某一商標為某個地域范圍內具有一定程度的知名度并且為公眾所熟知的商標的過程。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馳名商標認定規則 他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