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法律分析】:經濟林補償標準為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有時候國家出于公共利益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的考量,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時用地單位要支付被征地單位一筆費用,以補償被征地單位在該地塊上的投資及收益,修路也是屬于集體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時候需要征用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他人使用的土地,對該土地上的樹木進行清理,也是有單獨的補償。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十一條 為了生態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占用經濟林土地賠償標準國家進行土地征收的話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那么對于被征收人是需要做出相應的補償的。具體的補償標準主要為以下幾點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1、對于所征收的林地是屬于用材林地的話,那么在進行征收的時候基本上就是根據林地的年平均產值進行賠償的。大約就是賠償平均產值的4-5倍的賠償。2、如果是屬于苗圃地或者是經濟林地的話,那么就會是按照前三年的平均產值的4-5倍進行賠償的。如果是暫時沒有收益的林地的話,那么就依照具有收益的經濟林地的補償的標準的50%左右進行計算。3、如果是屬于疏林地、薪炭林地以及灌木林地和采伐跡地這些林地的話,那么就會依照用材林地的補償標準進行計算。大致補償標準就是用材林地的補償標準的20%-70%左右。所以當國家對于林地進行征收的時候,也會做出相應的補償的,根據林地類型的不同,補償也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用其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2019經濟林補償標準(1)征用耕地的時候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土地補償費按照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10倍來進行補償計算。 (2)征用養殖魚塘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8倍來進行計算。 (3)征用果園或者其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他經濟林地的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12倍來進行計算。 (4)征用其他農用地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來進行計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5倍來進行計算。 (6)征用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來進行計算。 《土地管理法》第三條,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
林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啊?林地補償標準具體如下: (一)林木補償費。 1、防護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蟲防治、護林防火等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下同)全過程經濟林的補嘗標準 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時林地上的林木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計算。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種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時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年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常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5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二)森木植被恢復費暫定每畝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征用、占用林地單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三)林地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