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是:1、醫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宿費;6、住院伙食補助費;7、營養費;8、傷殘賠償金;9、殘疾輔助器具費;10、被扶養人生活費;11、康復費;12、護理費;13、后續治療費;14、精神損害撫慰金。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系數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到第10級,每級相差10%。
對于單處傷殘的,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對于多處傷殘的,確定殘疾賠償金時,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為2級—5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4%他傷殘等級為6級—10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2%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傷殘鑒定一到十級標準及賠償傷殘鑒定一到十級標準及賠償如下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
1、一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7個月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3、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5、五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6、六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7、七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8、八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9、九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10、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1-10級傷殘賠償標準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傷殘賠償標準為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治療費,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
1、一級傷殘,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
2、二級傷殘,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不能工作,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明顯職業受限,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職業種類受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各種活動降低, 不能勝任原工作,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社會交往降低;
8、八級傷殘,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遠距離流動受限,斷續工作,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怎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1級到10級傷殘賠償標準 ,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至十級傷殘,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的,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至十級傷殘,至少有一般的人身損害和工傷兩種傷殘標準,兩個標準的賠償金計算方式不同。簡而言之:
對一般的人身損害的,按《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另外,還有精神損害撫慰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意見有不同的標準。至于其他賠償項目,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拓展資料:傷殘鑒定去哪里進行鑒定?
屬于工傷的,傷殘等級評定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屬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關資質的當地司法鑒定所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