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交強險賠償 金額會根據當事人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的責任歸屬進行劃分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其中包括兩個方面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有責任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的 傷殘 交強險 賠償金 額為110000元、無責任交強險賠償金額為11000元。另外在傷者結束傷殘過程后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必須依法進行傷者的定殘手續,從而最終解決此次交強險賠償事件。 1.車禍導致的傷殘, 交強險 會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給予賠償的。 2.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3.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具體的責任限額分為死亡 傷殘賠償 限額、 醫療費用 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4. 其中 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標準)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交強險范圍內賠償有責任的限額最高限額:12.2萬元。 5. 交強險賠償限額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標準)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強險賠付如下: 1、傷者的醫藥費 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最高賠償1w元,超過1萬的話,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責任劃分的比例來承擔。 2、傷者的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超出2000的,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責任劃分的比例來承擔。 3、傷者的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傷殘賠償金,最高賠償11w,超出11W的話,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責任劃分的比例來承擔。 4、估計你要承擔的就是醫藥費這塊,因為有傷殘的話,1W元肯定不夠,那么超出的,你要承擔。看你責任是多少了,你要是全責,就都是你承擔了。傷殘賠償金這塊交強險肯定夠了,10級傷殘的賠償也就是3W左右。不會太多。再加上誤工費什么的,應該足夠了。 交通事故在現在社會極易發生,不僅由于當事人駕駛出錯,也包括過馬路者自己的不當行為。所以在這些行為發生之后,在交警大隊的判定下,確認兩者之間的責任歸屬,從而確定賠償的具體金額。只有責任證明確認,才能進行賠償手續。有責任傷殘110000元,無責任11000元。
傷殘賠償超出交強險的數額,多出的錢怎么劃分首先要明確交強險是如何賠償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的。
按照車輛在事故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的責任劃分,交強險賠償分為有責賠償與無責賠償。有責賠償指投保車輛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下的賠償,無責賠償指投保車輛在事故中無責情況下的賠償。
根據交強險保險條款的規定,有責賠償限額為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無責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交強險首先在賠償限額內按照責任劃分賠償,超出交強險部分的數額再按雙方責任比例劃分。
根據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你提供的情況,對方的所有費用都應當由你的保險公司來賠償。
舉例說明你的疑問。
本次事故還是你的主責,但給對方造成了修車費8000元,醫療費2萬元,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20萬元,因為超過了交強險的賠償限額,交強險首先賠償12.2萬元,剩余的10.6萬元,一般主責方承擔80%的賠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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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十級傷殘能賠償多少錢賠償標準:
1、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這三項交強險只承擔1萬,超出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的部分由肇事方和你根據責任大小來承擔。
2、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的等,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之內承擔賠償,超出部分,有肇事方根據責任大小來承擔賠償責任。
3、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傷者的具體情況計算的,應當按農村居民還是城鎮居民的標準來計算賠償金的問題,這個問題很關鍵,直接影響傷者得到的賠償金額的具體數據。所以你問得“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能賠多少錢”這個問題還需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傷殘賠償金超出部分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