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工傷賠償標準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一、醫療費1、計算公式: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2、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二、康復費計算公式: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三、伙食補助費1、計算公式: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X元/天/人*70%。2、河北省標準:(1)統籌地區以內:20元/天/人;(2)統籌地區以外:35元/天/人。四、交通食宿費計算公式: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費用:市內交通補貼:15元/天/人;長途公共汽車:實報實銷;2、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食宿費用:省內: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五、護理費計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二)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費=誤工費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六、停工留薪期工資1、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2、河北省標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根據《河北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與診斷證明確認。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七、傷殘輔助器具費計算公式:輔助器具費=輔助器具費用限額X元*(20/使用年限),但60周歲異鄉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2017年河北省適用標準為3014元/月)(一)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計算公式: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二)傷殘津貼計算公式: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2、計算公式: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4個月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8個月(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2、計算公式: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2個月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6個月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1、七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3個月2、八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1個月3、九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4、十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2、計算公式: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6個月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月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4個月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2、計算公式: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法律依據】
《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一條工傷保險基金用于下列項目的支出:(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三)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九)工傷預防費;(十)工傷認定調查費;(十一)勞動能力鑒定費;(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用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其他項目。工傷認定調查費的支出,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工傷預防費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國家和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職工發生交通事故、失蹤、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傷害以及受其他條件限制暫時不能按規定時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經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人事關系發生爭議的,依據法定程序處理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內?!逗颖笔」kU實施辦法》第十四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者其他證明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人事關系(包括事實勞動、人事關系)的材料;(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屬于下列情形的,還應當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分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取得證明材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
河北省工傷死亡賠償標準2020一、喪葬補助金
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
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尸費、尸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占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親屬,指的是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條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工傷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傷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也就是說,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配偶為孤寡老人,則其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50%。
4、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為孤兒,則他們每人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40%。
5、如果工傷死亡職工有多個親屬皆有資格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則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享受主體支付主體: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支付。)
2、享受主體:因工死亡職工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工亡職工直系親屬的物質補償,因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應參照法定繼承的規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河北省工傷賠償標準2022根據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我國法律規定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工傷賠償主要包括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傷殘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具體賠償標準需要根據傷殘等級以及所在地具體分析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可以咨詢當地的人社部門。
一、工傷賠償的流程為:
1、工傷報告程序;
2、工傷認定程序;
3、工傷鑒定程序;
4、協商賠償程序;
5、勞動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7、執行程序;
8、申訴程序。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賠償需要的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河北省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法律分析:因2021年暫未調整最低/平均工資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沿用上一年度適用標準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四檔分別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元、18元、17元、16元。《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并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并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第二十八條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二十九條 工傷職工在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后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由經辦機構予以報銷。第三十條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仍需治療的,應當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職工到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的,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受到傷害之日起7日內向經辦機構報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經辦機構報告,或者職工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未及時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三十一條 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擬開展工傷醫療服務的,可以按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工傷醫療服務條件的,由經辦機構根據工傷醫療服務需要,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簽訂后,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工傷醫療服務機構的名單。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向經辦機構提交《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認定工傷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審核,并在15日內支付相關待遇。第三十三條 在國內保留工傷保險關系的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在境外進行治療的,其工傷醫療費用及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超過規定標準或者限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三十四條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按《條例》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4個月至8個月工資,其中: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個月至4個月工資,其中: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第三十五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不再享受其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他工傷保險待遇。再次發生工傷的,應當按《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手續,并按新的認定和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三十六條 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河北省最低/平均工資數據,因2021年暫未調整最低/平均工資,沿用上一年度適用標準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四檔分別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元、18元、17元、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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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傷賠償標準2021最新工傷賠償標準2021年河北省工傷賠償項目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一、醫療費。二、康復費。三、伙食補助費。四、交通食宿費。五、護理費。六、停工留薪期工資。七、傷殘輔助器具費。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河北省工傷賠償關于上述問題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的解析如下: 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你好河北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公示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河北省 工傷賠償標準 主要有: 一、 醫療費 1、治療 工傷 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 醫療費用 、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4、受害人獲得 工傷事故 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 二、康復費 賠償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后遺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未恢復的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受害人在康復型醫院治療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1、受害人治療傷疾,一般應在普通型醫院治療。非治療傷疾所必須而選擇康復型醫院就診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應按普通醫院治療同種傷疾的收費標準計算。 2、在普通型醫院就診治療后,經治療醫院批準轉至康復型醫院繼續治療,并確系治療傷疾所必須的,其醫療費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康復醫院收費標準計算。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癥等治療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 三、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四、交通食宿費 1、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 2、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 3、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 侵權行為 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 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 五、 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的50%、40%或者30%。 六、 停工留薪期 工資 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 加班工資 )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七、 傷殘 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 傷殘津貼 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補足差額;保留 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 退休年齡 并辦理 退休 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 醫療保險 費。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傷殘津貼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 社會保險 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十個月,六級計發八個月,七級計發六個月,八級計發四個月,九級計發二個月,十級計發一個月。 十一、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五十個月,六級計發四十個月,七級計發二十五個月,八級計發十五個月,九級計發八個月,十級計發四個月。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