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1、修路占地補償標準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各省不一。需查詢當地省政府出臺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的征收政策與補償標準。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計算補償的方法
在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我國的征地實踐中,計算土地補償費有兩種方法:產值倍數法和區片綜合地價法。產值倍數法是長期以來各地所普遍采用的方法。區片綜合地價法是2004年以來出現的一種新的計算方法,這一方法目前正在各地推廣。
(一)產值倍數法。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這里的“該耕地”,是指實際征收的耕地數量。第三款規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的標準規定。具體計算土地補償費的公式為: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x前三年平均年產值x補償倍數(6-10)
(二)區片綜合地價法。2005年7月23日,國土資源部下發的《關于開展制訂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征地綜合補償標準,制訂時要考慮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進行測算。已經完成了農用地定級的地區,應充分吸收農用地定級成果。已按《農用地估價規程》完成農用地征用價格評估的地區,要充分考慮評估結果。要盡量采用多種方法分析測算,合理確定一定區域范圍內的統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一個地區的區片綜合地價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布后,便可以在征地補償測算中直接應用,計算公式為:征地補償費=區片綜合地價x被征地面積。其中,區片地價為被征地所屬等級的單位地價。
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一、 征地補償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 征地 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四、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綜上所述,關于 公路建設征地 拆遷補償 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的標準,我們要注意,在進行補償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的時候,不同的土地的原有的用途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對于房屋的補償還要區分房屋及其地上附屬物,然后再進行補償。另外,各個地區也是有一定的差異的,具體以本地的政策為準。
國家公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省公路征地補償標準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 5.3萬元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縣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 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 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 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 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 集體建設用地 ,平均每畝補償 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 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