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時間是60天。根據行政復議法相關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公民、法人或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復議期限是多久解答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復議期限是30天。對認定書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30天內作出復核結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多久提出行政復議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三天內可以提出復議。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復核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復議一般多長時間出結果交通事故的行政復議會在三十日內出結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事故后賠償的重要證據之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當事人若是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異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時間 ,可以通過申請復核進行改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就是說事故認定書通常是在事故發生后10日內會制作出來,而需要檢驗鑒定的通常也不會超過二十八日,特殊情況需上級機關批準最長是六十八日內。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