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答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如果公司宣告破產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政府部門介入進行破產重組那么這時會對員工補償。象失業保險這些國家會作出相應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的補貼。還有就是在公司工作多少年可以得到 一部分工齡補償。
公司關門員工補償工資標準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二、公司解散的情況
1、公司章程規定解散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股東請求法院解散
4、受行政處罰解散
5、被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他情形。
公司關閉解散員工應該怎樣賠償1、公司關閉解散應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如果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還要承擔雙倍工資的賠償,未交社保,還要補繳員工入職以來的所有社保。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我國實行“先散后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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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關門倒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能得到雙倍賠償金嗎?1、公司如果倒閉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應當給固定性期限員工經濟補償金;
2、因公司倒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
3、公司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公司關門賠償走人 :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