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需要根據案情來看。一般道路、橋梁、隧道等人工建造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的構筑物因維護、管理瑕疵致人_害的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責任的除外。至于賠償,主要項目有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16歲喪葬費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拓展資料】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
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另外對于相關喪葬費以及其它費用還需要結合實際的花費情況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協商的意見或者判決結果來進行認定。
兒童溺水死亡賠償標準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按二十年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八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也就是說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第二十三條 精神損害撫慰金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涉及到小孩意見溺水死亡的情況,應當嚴格按照上述規定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于賠償的對象,應當根據實際溺水情況來進行認定,可以與當事人之間協商來進行辦理,后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判決處理。
有關兒童溺水身亡的賠償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另外對于相關喪葬費以及其它費用還需要結合實際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的花費情況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協商的意見或者判決結果來進行認定。
法律分析
要看水池的所有權人及封閉程度而定,是否是類似公園的公共場所,還是具有私密性的水池。如果水池屬于公共場所,公司存在過錯(未設置警示標志等),那么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小孩溺亡存在兩個責任,一是監護人沒有履行好監護義務,簡單說就是沒看好孩子;二是施工方未設置警示標志,承擔過錯責任。因此,這個責任法院按對半分擔,即父母和責任單位各承擔一半并無原則性錯誤。至于賠償標準,賠償標準是有文件規定的,根據年齡、當地收入水平等決定,而通常這種標準往往跟不上形勢發展,所以造成實際賠償比當時的當地標準會偏低。如果對賠償標準有異議的,可通過上訴,提出賠償依據(包括孩子的撫養費用,精神影響的病歷等等)甚至近期賠償的案例給法院參考,爭取更高的賠償額度。當然也可以和當事單位協商,讓行政機關提供補償(人道主義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如果沒有侵害人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是自己意外死亡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的,除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了保險賠償外,原則上沒有賠償。如果有侵害人的,受害人死亡的, 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他合理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案例】
少年李*軍在游泳館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李*軍監護人李某夫婦起訴要求游泳館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八十多萬元。游泳館認為,游泳本身就是風險運動,被告設施和人員齊備,制度健全,在場館內各處都張貼17歲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 了警示標志牌、游泳注意事項等,盡到了提示告知義務,且李某夫婦對李*軍負有監護責任。
【律師分析】
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游泳屬于高風險的體育項目,游泳館不僅應該設置警示標志、管理制度,更應有相應措施保護游泳者的安全。李*軍及同伴作為未成年人進入游泳館,游泳館沒有嚴格執行未成年人應由監護人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