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依據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傷殘劃分依據為:(1)一級傷殘: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識消失;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2)二級傷殘: a日常生活需要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傷殘劃分依據為:
(1)一級傷殘: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識消失;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二級傷殘: a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不能工作; d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 a不能完全獨立生活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明顯職業受限;d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 a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c職業種類受限;d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b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b各種活動降低;c不能勝任原工作;d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c不能從事復雜工作;d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八級傷殘: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遠距離活動受限;c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 a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 a日?;顒幽芰p度受限;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項;
(三)提交的相關材料;
(四)檢驗、鑒定的時間;
(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
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他證明文件。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最佳時間
傷殘鑒定的時效必須等到“醫療終結”方能進行,即被保險人出險后,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和功能鍛煉后,其功能恢復到一定的程度處于穩定狀態,此時才能準確評定傷殘的程度。 通常鑒定時效為出險后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項;
(三)提交的相關材料;
(四)檢驗、鑒定的時間;
(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
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他證明文件。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是什么 @2019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傷者康復后才可以評定的。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傷殘等級從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準。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第一條一級傷殘(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1、植物狀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二)、頭面部損傷致:1、雙側眼球缺失;2、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四)、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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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參照什么標準鑒定傷殘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可以參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傷者康復后才可以評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的。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傷殘等級從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準。造成人身損害的要求進行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需要由被評定人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的傷殘評定申請、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去司法鑒定機構提出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評定者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由鑒定機構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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