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在試用期內公司倒閉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公司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的年限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需要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試用期公司倒閉員工怎么賠償試用期內用工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試用期內公司解散是否需要賠償?試用期內公司的解散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意味著員工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終止,公司要向試用期內的員工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通常試用期員工的試用期為3到6個月,不會超過6個月,所以公司要支付員工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試用期是指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一段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考核勞動者是否合格,勞動者也考核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這是雙方的雙向選擇。分析:試用期內,如果公司解散,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的員工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工作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試用期內公司倒閉有沒有賠償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的定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或者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中只約定試用期的,不成立試用期,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可以規定最短期限的有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的長短細化試用期。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員工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