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那就是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你騎電動車過綠燈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的人行橫道。被機動車撞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轎車責任
車子撞傷了人全責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應該由肇事者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
主要的賠償項目有: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果對方構成傷殘的,還應該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該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再由事故肇事者進行賠償。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的,則事故肇事者的賠償可以由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直接賠償給對方,也可以由責任人進行賠償后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里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閱。
在人行道上我被小車撞了點輕傷.沒住院應該得不到那些賠償在人行道上被小車撞輕傷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沒住院也應該進行賠償。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停在人行道上被刮了責任怎么算?1、如果停車沒有影響地其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他車輛出行的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停車人不需要承擔責任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
2、如果有影響的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一般要承擔次要責任。
法律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汽車停在路邊被劃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了的解決方法是自行修復或者索賠修復。以下是關于修復的相關資料:1、通過砂紙打磨來修復:將汽車的劃痕區域清潔、擦干,用砂紙蘸上水在有劃痕的地方摩擦。2、選用劃痕修復蠟;用打蠟海綿在劃痕處進行研磨后選用光澤還原蠟或者增光蠟涂抹。3、牙膏:將牙膏均勻的涂抹在抹布上對劃痕處進行擦拭。4、汽車車漆的保養方法是:洗車時,應待發動機冷卻后進行;減少車輛在太陽下暴曬;要及時清理車身的污漬;雨水沖刷后要用清水清洗,避免酸雨腐蝕;進行打蠟或封釉。
汽車停在人行道上面的 ,我騎電瓶車撞上去了 ,然后我受傷了。誰的責任?汽車停在人行道上面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的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騎電瓶車撞上去受傷了,汽車違章停車具有明顯小車撞到人行道上的人怎么賠 的責任,可以由交警部門進行責任劃分,具體要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認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后交通責任劃分,非機動車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