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工傷輕傷重傷劃分標準是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工傷沒有輕重的劃分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是按照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級進行劃分。傷殘等級標準分為一到十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按照工傷鑒定結果工傷賠償標準,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因工受傷一定要申請工傷認定,沒有經過工傷認定的或者不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傷殘鑒定分幾級?傷殘鑒定分十級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十級最輕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一級最重。
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我國目前傷殘鑒定有三個標準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即:
一、《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起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并歸口,2014年09月03人發布,2015年1月1日實施,代替GB/T16180-2006,適用于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鑒定。
該標準共分十級,一至四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該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雇員在雇傭活動中造成人身損害用什么標準評定傷殘的答復》((2013)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他8復函)其它人身傷害賠償鑒定也采用該標準。
該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三、《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司發[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法(司)發[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
該標準按受傷程度分為重傷(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
工傷怎么劃分輕傷和重傷人體輕傷鑒定標準是根據規定范圍內進行評定的,規定的損傷程度便是損傷程度,鑒定者申請進行鑒定,鑒定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直接關系到審判結果,對此鑒定結果必然是根據標準進行評定的。
法律分析
工傷無所謂輕傷重傷之分,只有傷殘等級。輕傷和重傷是刑事案件中的術語,工傷的傷殘等級和重傷輕傷的等級是沒有關系的,當然要工傷的級別從一到十級,一級最高,十級最低,但是和重傷輕傷之間并沒有相應的對應關系,輕傷或重傷是刑事案件的鑒定分類標準,內容非常繁多,要經過法醫鑒定才能確定。你如果已經立案,公安機關會讓你去做鑒定的,鑒定結果出來,就明白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了, 殘疾是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標準,也是要經過鑒定才能確定等級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工傷職工傷殘鑒定不構成傷殘等級,享有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九級是輕傷還是重傷九級傷殘屬于法律規定的傷殘級別中比較輕微的一級。一共分十個級別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一級最重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十級最輕。九級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一個鑒定級別,只能說如果是屬于九階的話要比一般的輕微傷嚴重一些,但是在工傷鑒定的級別當中,九級并不算特別嚴重。
九級傷殘是指根據相關法律以及各省工傷保險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一種傷殘鑒定標準。九級傷殘是輕微傷,就是國家統計中殘疾人也不是的普通人。傷殘等級(出殘疾人等級為四級以外)是與國際接軌的分級的,從重到輕分別為1-10級;其中不能生活自理的嚴重傷為1-4級,重傷能夠生活自理的為5-6級,輕傷為7-8級,輕微傷為9-10級。1級的大多要癱瘓、失明等等的,而10級的,只要小手指最后一個關節處斷離的就是了。傷殘分10級,級越大傷殘越輕,所以9級還是輕傷的。輕重傷是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機關依法鑒定;輕重傷標準是刑法的概念,主要用來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故意傷害行為,警察才會做輕傷或重傷鑒定標準。傷殘等級主要是賠償的依據,一級最嚴重;十級最輕。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簡要總結:
傷殘九級是輕傷還是重傷?九級傷殘屬于法律規定的傷殘級別中比較輕微的一級。一共分十個級別,一級最重,十級最輕。九級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一個鑒定級別,只能說如果是屬于九階的話要比一般的輕微傷嚴重一些,但是在工傷鑒定的級別當中,九級并不算特別嚴重。
輕傷重傷怎么判定標準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聽覺、視覺或者其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法律分析
所謂傷情鑒定傷殘等級和輕傷重傷 ,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有些崗位屬于高危職業,很容易出現安全事故,比如工人在高空施工時,不小心墜落,可能造成身體損害,或者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根據身體傷害程度的不同,傷殘鑒定等級也不同。傷殘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評定標準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重傷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調解原則上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鑒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鑒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鑒定文書出具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一次調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調解的,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后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第二次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