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永久 征地補償標準 是多少 征用耕地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征用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地上建筑物補償以集體 土地使用權 證和農村 房屋所有權 證登記的合法面積為準計算,構筑物按實計算。青苗補償按 征地 時實際種植面積計算。 未經批準占用耕地成片栽種的一般樹木,按糧食類青苗補償標準計算補償費。 零星栽種的一般樹木按實補償。 果園、茶園、桑園、苗圃、花園按當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至1.5倍計算補償費。 對珍稀名貴樹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下列地上建(構)筑物、青苗不予補償: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建(構)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達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構)筑物; (三)超過批準使用期限或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 臨時用地 上的建(構)筑物; (四)非法占用 集體土地 修建的建(構)筑物; (五)天然野生雜叢。 屬于住房安置對象的,其 拆遷 房屋參照農房造價給予適當補償。 不屬于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上浮50%予以補償。 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住房在征地拆遷范圍以外的,不拆遷、不補償、不安置。但應根據集體土地使用權屬證書確定的 宅基地 面積,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次性支付征地農轉非人員占用宅基地綜合補償費。補償后,農轉非人員在公共設施使用、公益事業等方面與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同等待遇。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該宅基地時,房屋的補償、安置按征地時的有關規定辦理。 被征地單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戶)的水、電設施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水利工程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有線廣播線路、閉路電視線路、天然氣安裝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電話移裝按電信部門規定的移機費標準補償。被拆除房屋的裝飾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補償;不能自行拆除的,給予適當補償。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補償。 征地拆遷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其他合法權證的企業建(構)筑物,按重置價格計算補償費后,原建(構)筑物歸國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處置。被拆遷企業的搬遷損失費(含設備搬遷損耗、停工損失及搬遷費)按所搬遷設備折舊后凈值的15%至20%計算。 國家出臺的政策中對于永久征地補償標準,只不過提供的是一個參考補償標準,這是作為參考的,具體的其實還需要看當地的經濟發展和政策是怎樣的。但是對于土地補償的順序卻是嚴格要求按照文件上的順序來,先補償后征地使用。
永久征地補償標準法律分析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永久征地補償標準為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征用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永久性占地如何補償修路占地屬于永久性占地。永久性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農民永久性退出耕地補償標準是什么1、除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了耕地是旱地和水澆地的區別之外,退出耕地補償標準其實也和耕地距離城鎮距離的遠近,及其是否屬于城鎮規劃區,耕地地力的大小,面積大小是否已經形成規模連片,當年糧食價格的高低和平均耕地年收益等等都有關系,至于怎么評估這個耕地的價值,一般也是有多種的計算公式。
2、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基本原則,且在工作進行中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開展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工作,引導有穩定非農就業收入、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戶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方式分兩種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
一、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權。一般情況下,若是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交還村社集體后,后面想再獲得土地也基本不可能了。
二、長期退出土地承包權。在實操過程中,有的農民會想要采用“折中”辦法來處理土地土地承包權,也就是說不直接退地,但將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內的經營權“一次性”轉讓給農業大戶。這和土地流轉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轉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轉一年或者三年。
三、目前,對于有償退出到底給多少錢并沒有一個準確的規定,不過已經有農村開始嘗試了,比如四川某村永久退出按每畝每年1000元,補償30年,也就是3萬元/畝。長期退出每畝每年850元,補償14年。也有些地區,永久退出的價格出到了5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下:
1、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2020年高鐵征地補償標準鐵路征地賠償標準具體如下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
(一)永久用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31000元/畝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其中土地補償費12350元/畝,安置補助費18650元/畝。城市及城市規劃控制區按同區域內在建重點建設項目標準執行。
(二)鐵路回收土地綜合補償:6000元/畝(含青苗補償費、地面附著物補償費),鐵路部門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原始征地資料。
(三)青苗補償費:1100元/畝。
(四)砍移樹木補償費:1.砍移成片果樹補償費為6000-18000元/畝。2.砍移園地、林地、苗圃之外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的其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他土地上的零星樹木,按2000元/畝綜合價補償。
(五)建構筑物及其土地永久占地補償費 他附著拆遷補償費:1.房屋(含窯洞)拆遷按以下綜合價補償:磚混房450-600元/平方米,磚木房350-450元/平方米,土木房250-350元/平方米。另按每戶每月500元標準付6個月搬遷及過渡費,在規定期限內拆遷完畢的按5000元/戶的標準進行獎勵。2.其他建、構筑物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各方根據建、構筑物結構、質量、年限等實際情況,參照相關標準協商確定。3.因鐵路建設需要遷改的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線路、管道、礦井、道路及水利設施,由產權單位拆除或遷移,建設單位按遷改工料費予以補償。4.對違章建筑和到期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無條件拆除。對鐵路放線埋樁后搶建的房屋、設施和搶栽樹木、搶種作物一律不予補償。
(六)鐵路施工臨時用地補償標準:1.取棄土、棄碴償還用地(該項目建設工期內)綜合單價為:13500元/畝(含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面附著物補償、土地復墾費等)。2.鐵路施工臨時用地年補償標準:水澆地1500元/畝,旱地1200元/畝,涉及青苗、樹木及其他附著物補償的,按永久用地有關標準執行。
鐵路施工臨時用地期限原則上為兩年,臨時用地應盡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不得占用基本農田。臨時用地單位應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5000元/畝標準交納復墾保證金。臨時用地復墾由用地單位按土地復墾方案落實費用并組織實施,經驗收合格的退還復墾保證金;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土地破壞程度按規定標準交納土地復墾費,由當地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復墾。
(七)耕地開墾費: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收取,統籌安排,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具體標準為:水澆地10元/平方米、旱地8元/平方米。占用基本農田的,按10元/平方米標準收取。
(八)林地有關補償標準:鐵路建設征收林地補償標準為:5000元/畝(含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5%林地管理費)。征收退耕還林地補償標準按永久征收耕地的90%補償(含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林木補償費和5%林地管理費)。砍移林地林木補償(含5%林木管理費)為:喬木林、苗木4000元/畝,疏林、灌木林2600元/畝,未成林1600元/畝。鐵路施工臨時占用林地(含退耕還林地)、草地年補償標準為400元/畝。(九)征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的,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十)特殊路段用地及建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及其相關問題由省國土資源廳有關各方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國家建設使用國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準權限經批準后劃撥。使用國有荒山、荒地的,無償劃撥。使用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原使用單位受到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原使用單位需要搬遷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