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工傷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的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保險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鑒定部門;涉及司法訴訟的在地市級公安局。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工傷傷殘鑒定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托的醫務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如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太原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于2004年8月經市編委批準成立,隸屬于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全額事業單位,編制13名。中心內設鑒定受理部、組織鑒定部、專家管理部及綜合辦公室。
2006年5月,市政府批準成立太原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員會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市總工會、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承辦委員會日常工作事務。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園三巷29號,辦公室聯系電話:4222580,受理部門電話:4222538、2020631,鑒定計劃處:2020781,結論領取處:4030811。
工傷鑒定所需材料包括:(以廣州市為例)
一、申請工傷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等級鑒定須填報《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并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1、《廣州市職工申請表》及《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2、發生工傷后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后所有門診病歷;
3、首次及其后復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4、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請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復查鑒定須填報《廣州市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并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1、《廣州市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及復印件;番禺、花都區,從化、增城市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重新鑒定須提供原工傷認定書、工傷鑒定結論及工傷復查鑒定結論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報告和相關病歷等證明材料;
3、發生工傷后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住院資料及其后所有門診病歷;
4、首次及其后復查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5、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須提供受傷部位彩色照片。
三、申請勞動功能障礙程度變化的復查須填報《廣州市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并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1、《廣州市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傷殘程度變化復查的報告和相關病歷等證明材料;
3、發生工傷后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后所有門診病歷;
4、首次及其后復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5、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他情形。
山西省省級太原傷殘定權威機構在哪家???山西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是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經山西省司法廳批準設立的首家面向社會服務的中立性司法鑒定機構。
該中心依托法醫學院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技術力量雄厚山西太原十大傷殘鑒定機構 ,儀器設備先進,擁有遺傳分析系統、氣質聯用儀、氣相色譜儀、液質聯用儀、液病理圖像分析系統等大型儀器設備所有鑒定人員均持有山西省司法廳頒發的《司法鑒定人執業證》,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或博士、碩士學位。
中心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循科學、客觀、獨立、公正的原則,接受各地公、檢、法、司機關、仲裁機構或當事人的委托,恪守職業道德,為社會提供科學的法醫學咨詢、檢驗、鑒定服務。
擴展資料:
關于山西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鑒定項目:
1、法醫病理檢驗鑒定
主要確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推測死亡時間,判定損傷與疾病的關系,包括交通損傷、暴力性人身傷、疑為暴力性死亡的自然性猝死、涉及醫療訴訟的死亡及其它可能涉及法律問題的傷亡。
開展的項目有尸體檢驗、法醫病理組織學檢驗(切片和閱片)及硅藻檢驗等。
2、法醫物證檢驗鑒定
親子鑒定、血<液>痕、精<液>斑、組織塊的DNA分析(STR、SNP)和常規血型測定、骨髓移植監測等。
3、法醫毒物檢驗鑒定
體內外常見毒(藥)物的檢驗。包括氰化物、甲醇、乙醇、一氧化碳、亞硝酸鹽、農藥、殺鼠藥、砷、汞、生物堿類藥(毒)物、常見毒品、強酸、強堿及安定類、巴比妥類、吩噻嗪類等安眠鎮靜藥物。
4、臨床法醫檢驗鑒定
包括各種案件的損傷程度鑒定及傷殘鑒定。損傷與疾病的因果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山西醫科大學官網——司法鑒定中心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