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法律分析】
行為人交通肇事后符合逃逸構成要件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的前提條件是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行為人要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因為逃逸是一種直接故意行為,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但行為人在并不知曉的情況下做出了逃逸的行為,但其主觀上沒有逃逸的目的,則不能認定其交通肇事后逃逸。
肇事逃逸認定的標準是什么肇事逃逸認定的標準是什么
據統計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發生交通肇事之后,因懼怕承擔法律責任而選擇逃逸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由于法律中規定對逃逸者的處罰比較重,因此實踐中對肇事逃逸的認定也顯得很重要。究竟這個 肇事逃逸認定的標準是什么 呢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接下來,我為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你做詳細解答。
一、肇事逃逸認定的標準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六)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八)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哪些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逃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逃做出了規定: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六)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肇事逃逸認定的標準是什么 @2019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么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駕車駛離事故現場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2019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及處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對于逃逸當事人的責任可以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
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e;
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根據我國交通法規定:行為人造成交通事故主要責任,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機動車輛逃逸現場或者棄車離去行為定性為交通肇事逃逸?!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肇事逃逸的定性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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