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死亡事故賠償標準包括:
死亡賠償金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根據受訴法院當地去年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根據農村居民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是,年齡超過六十周歲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的,每大一歲,減少一年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超過七十五周歲的,按五年計算。
喪葬費,根據受訴法院當地去年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來進行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受訴法院當地去年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被扶養人不到十八周歲的,則計算到十八周歲,超六十周歲的,每大一歲則少一年;超七十五周歲的按五年計算。
以及別的賠償項目,比如在醫院治療的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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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死賠償標準故意傷害致死的賠償標準為:應當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表【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第十九條。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主要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其中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致死案件賠償標準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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