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九級殘疾賠償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九級殘廢賠償金計算公式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賠償年限,醫療費=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二、交通事故九級傷殘賠償多少錢
1、醫藥費: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
2、營養費:30元/天;
3、護理費:97.5元/天;
4、伙食補助費:30元/天;
5、殘疾賠償金:城鎮標準:21024.2元×20年×20%=84096.8元; 農村標準:7160.5元×20年×20%=28642元; (注: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被撫養人生活費 未成年小孩生活費:城鎮標準:15012元×(18歲-實際歲數)×20%÷2人;農村標準:5556元×(18歲-實際歲數)×20%÷2人 老人生活費標準同上:無勞動能力和無其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他生活來源的老人,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8、殘疾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9、精神撫慰金:九級殘疾一般為10000元-16000元。
10、鑒定費:憑發票報銷。
11、后續治療費:待時機發生后另行計算或鑒定評估。
12、誤工費:本人工資×具體誤工月數。
綜上所述,被撫養人為未成年的,撫養年限到18周歲為止,被撫養人為60周歲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按照農村人均純收入或者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計算,年齡在75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九級傷殘精神撫慰金為16000元。
車禍九級傷殘等級賠償標準是多少?根據規定車禍九級傷殘等級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以及必然產生的治療費用。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2、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0%×20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3、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4、誤工費:本人日工資×誤工天數 其中,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5、護理費:每日護理費(護理人員的日工資或者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的勞務報酬)×需要護理的天數×護理人員人數 其中,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6、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7、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加強營養意見確定金額×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8、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需要撫養的年數×需要撫養的人數×10%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交通事故九級傷殘護理費應該給多長時間的謝謝根據相關規定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工傷九級多長護理期停工留薪期的護理費由公司承擔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傷者職工做勞動能力鑒定后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需要護理的需要提交相關資料到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通過后護理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所以具體多久的護理期由鑒定委員會說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了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9級傷殘職工住院期間護理期計算到什么時間,護理費標準是多少,評殘后護理費又該按什么標準計算。《人身損害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護理期評定標準》規范了人體傷害后受傷人員勞動期、養分期和護理期評定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的準則、辦法和內容。適用于人身挫傷、路線交通事變、工傷事變、醫療糾紛案件等人身侵害抵償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勞動期、養分期和護理期的評定。
12.1 對于一些損傷后恢復期比較長但已進入調解程序或訴訟程序的,休息期的評定其上限可以至傷殘評定前一日,一般不超過24個月。
12.2 多處損傷的,一般以“三期”時間較長的損傷為主,并結合其他損傷的期限綜合考慮,不能將多處損傷的“三期”進行簡單累加。
12.3 受傷人員損傷后的實際“三期”時間低于本標準規定期限的,按實際發生的“三期”時間計算。
12.4 由于個體差異、潛在疾病等因素介入導致“三期”有所變化的,評定人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綜合評定“三期”。
12.5 遇有本標準以外的損傷時,應根據實際治療情況,或者比照本標準相類似損傷所需的“三期”時間進行評定。
九級傷殘賠償計算方式如下:
醫療費賠償金=診療金額 藥品金額 住院服務費金額 后續醫療費
交通食宿費金額=交通費 住宿費 伙食費=單位職工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人數 單位職工出差食宿費標準*天數*人數 單位職工因工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人數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日)*70%*人數*天數
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月工資福利待遇*醫療期
護理費=護理人收入(護理人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參照當地同級護工勞務報酬計算)*護理人數(原則上為一人,如需多人照顧,醫院或鑒定機構應明確指出須多人照顧)*護理期限(計算到評殘時為止)
評殘后:護理費賠償金額有三種情況:
1,進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車禍九級傷殘護理期為多少天 我移動 滿以上5項為完全不能自理,滿以上三項為大部分不能自理,滿其中一項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30%
評殘后的護理期限計算到職工恢復生活治理能力為止,最長不超過20年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9個月
擴展資料:
一、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二、七至十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號文,即:《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中規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從第三人處獲得民事賠償后,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補償。”
根據該司法解釋意見,可以認定本案工傷職工即謝明鋒(死者)因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工傷事故致死,其近親屬除了可以獲得民事賠償外,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