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共同賠償與連帶賠償區別有: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的整體責任,受害人有權請求共同侵權行為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承擔連帶責任,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的各行為人內部分有責任份額,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不得改變。
法律分析
連帶賠償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余負連帶義務的人償付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他應當承擔的份額。共同侵權行為人對受害人所應負的連帶責任,是指受害人有權向共同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數人請求賠償全部損失,而任何一個共同侵權人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負全部的賠償責任。共同侵權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已全部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則免除了其余侵權人向受害人應負的賠償責任。共同侵權往往會對被侵權人造成相應的損害,此時雖然共同侵權人之間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依舊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行為對被侵權人作出相應賠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連帶責任賠償和共同賠償的區別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權利人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民法總則》規定,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他負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民法總則》和《擔保法》均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上述法律規定表明,連帶責任人承擔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了連帶債務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負有連帶責任的人追償。根據連帶責任的過錯原則,連帶責任的承擔可按因侵權或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的一定比例進行劃分和判定,既可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也可承擔部分損失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判決書上寫的共同賠償是連帶責任嗎您好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
根據您的描述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如果法院的判決書中已經寫明要求共同賠償的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則可以理解為是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共同承擔責任等同于承擔連帶責任嗎?共同承擔責任不等同于承擔連帶責任,這兩個概念沒有可比性,共同賠償就是籠統的概括出一塊賠償,但是雙方共同賠償的方式并沒有明確,而連帶責任則明確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了賠償方式,就是,任何一方都有義務賠償所有的損失。
比如:A駕駛汽車與B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至乘員C死亡,交警認定A、B同等責任。法院判決A、B賠償C八萬元,并負連帶責任,判決書中卻沒有認定A、B各自應承擔的賠償數額。
請教有關法律規定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
答:既然是同等責任已經表明是每人一半,只不過是互相負連帶責任,這就說明先執行誰都行,然后你們自己算帳,或者追償。
共同賠償和連帶責任有區別嗎有區別。應該說這是兩個概念。兩次審判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的結果都沒錯,實際上是被告共同賠償,負連帶責任。連帶責任的意思就是不只有一個人在承擔責任,有多個,也就是共同承擔;但是光說共同賠償不見得就是連帶的。根據我國的侵權責任法以及民通里的相關條款,侵害人是多人共同施行的,在賠償方面,侵害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意思就是,找到侵害人當中的任意一個要求賠償,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他都必須全部承擔。比如對方是三個人,法院判賠三萬,那當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你找到其中的任意一個人時,他就必須得把三萬全賠給你,至于他說什么他只承擔一萬之類的,你完全可以不必理會。共同賠償中還有一類,就是普通的按份賠償,這個就是侵害人只承擔其對應的份額,不像連帶一樣,一個人先得把其他人的份額承擔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了。
連帶責任和共同責任的區別【法律分析】
連帶責任賠償和共同賠償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的區別1、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2、受害人有權請求共同侵權行為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承擔連帶責任。3、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的各行為人內部分有責任份額。4、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不得改變。 共同侵權的賠償責任該怎樣界定 共同侵權行為人對受害人所應負的連帶責任,是指受害人有權向共同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數人請求賠償全部損失,而任何一個共同侵權人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負全部的賠償責任。共同侵權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已全部賠償共同賠償責任就是連帶責任 了受害人的損失,則免除了其他侵權人向受害人應負的賠償責任。 共同危險和共同侵權的區別之處1、從主觀方面看: 共同危險行為人不存在意思聯絡,并且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主觀心態必須是過失,而不能是故意。并且這種過失不是共同的過失,而是相似的過失。而共同侵權行為的主觀方面是有共同的故意或者過失。事實上,行為人不存在意思聯絡是共同危險行為區分于共同侵權行為的最主要特點。2、從客觀方面看: 共同危險的實際加害人是不明確的,損害結果只是其中一個或部分人造成的,其他非實際致害人基于推定的過失也被納入責任范圍內。共同侵權的實際致害人是清楚的,每一個人都是侵權行為的實施者。3、從內部責任分擔來看: 共同危險由于無法證明誰是實際加害人,所以法律推定每個行為人的過失程度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共同危險行為人內部是平均承擔責任的。而共同侵權卻是根據行為人的過錯程度,行為對結果的影響力來確定損害賠償責任的,也就是說,行為人內部的責任份額是不一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