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駕駛拖拉機違反規定載人主要按如下處罰:駕駛拖拉機違反規定載人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由縣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200元罰款。
拖拉機載人是明顯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的違法行為,且危害極大,是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于是,民警攔下車后要求駕駛員接受檢查。經查,駕駛員王某未取得農機部門頒發的駕駛證。民警對其進行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依法扣留該車輛,并責成車上乘客下車轉乘公交,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
上午10時許,在中牟縣平安大道上一輛拖拉機拉著一車蒜秧,在高高堆起的蒜秧上面還坐著一名中年婦女,非常不安全。執勤民警當即將該車攔下,依法對司機進行了處罰和宣傳教育。
上午11時許,一輛手扶拖拉機拉著一車木頭,在中牟縣物流通道上狂奔不停,木頭的上面還坐著一位滿臉笑容的男子,非常危險。執勤民警隨即將該違法車輛攔下,并對司機違法載人的行為作出處罰。
農機的行政處罰依據是什么?【制度】農業機械管理違法行為處罰制度
來源: 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11-09-23 00:00:00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龍鳳區農業局
責任人:承辦人、主管農業副局長
二、處罰權力行使依據
《黑龍江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由縣以上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第四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國家投資額或者補貼資金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并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收回國家投資或者補貼款。”第四十八條規定:“駛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一)違章載人的;(二)違章超載的;(三)駕駛沒有車輛放大號、反光牌、標志燈和安全銷(鏈)的農業機械的。第四十九條規定:駛、操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一)駕駛、操作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的;(二)使用失效牌證的;(三)駕駛、操作與本人證件簽注準駕機型不相符的農業機械的;(四)將農業機械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或者農業機械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的人員駕駛的。”第五十條規定:“駕駛、操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暫扣農業機械至違章狀態消除,并處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駕駛、操作未辦理登記手續農業機械的;(二)駕駛、操作安全設施不全或者失效的農業機械的;(三)醉酒駕駛、操作農業機械的”。第五十一條規定:“駕駛、操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吊銷農業機械駕駛證;(一)涂改、轉借、偽造駕駛證的;(二)無證駕駛農業機械的;(三)造成農業機械事故,負有同等以上責任,或者造成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可以暫扣農業機械,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手續,并處以二百元罰款。”
三、處罰程序
(一)立案
1、立案條件:(1)有違反農業機械管理行為的事實;(2)有明確的行為人(自然人、法人及其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他組織);(3)依照農業機械管理規定,應當或者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的;(4)違法行為在兩年內發現或者違法行為處于連續或持續狀態的。
2、立案程序:農業局承辦人對違法案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需要查處的案件,填寫《行政處罰立案審批表》,由主管農業副局長審核、簽批。
3、立案時限:自檢查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移送、交辦的農業機械管理違法案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立案決定。現場檢查發現或者需要立即查處的農業機械管理違法案件,可先行調查取證,并在7個工作日內補辦立案手續。
(二)調查取證與審查
農業局承辦人組織不少于3人進行調查取證,撰寫農業機械管理違法案件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由主管副局長審核,對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調查取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退回承辦人補充調查或者重新調查。農業局承辦人將補充調查或者重新調查后,送副局長審查.
(三)告知、復核與聽證
1、對農業機械管理違法行為擬實施行政處罰的,由農業局承辦人起草《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農業機械管理違法行為擬作出較大數額罰款行政處罰決定的,由農業局承辦人起草《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2、農業局承辦人所起草的告知書由主管農業的副局長審核、批準。經批準后,農業局制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者《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由農業局承辦人、將其送達當事人,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的,由主管農業的副局長進行復核。依法需要聽證的,農業局按照法定程序組織聽證。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四)審議與決定
審查終結,農業局承辦人提出處理意見,由主管農業的副局長進行審批,對案情復雜、影響重大的行政處罰案件,應報農業局局長決定。
(五)制作并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農業局承辦人起草《行政處罰決定書》,將《行政處罰決定書》于7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
(六)執行
1、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按規定依法履行的,結案歸檔。
2、對當事人不自動履行的,農業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結案歸檔
農業局承辦人將結案的有關資料立卷歸檔。
(八)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
四、公開公示
本制度在龍鳳區政府網站長期公布。
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在該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處罰決定時限
農業機械管理處罰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應當在3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聽證、檢測、鑒定、送達等時間不計入上述時限。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限的,應經主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由承辦人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但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六、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七、監督檢查
執行《龍鳳區農業局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
八、責任追究
執行《龍鳳區農業局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農用車違法載人怎么處罰農用車違法載人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的處罰標準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期間仍駕駛摩托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處五百元罰款。
二、將三輪汽車、摩托車、拖拉機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相應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處二百元罰款。
三、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對駕駛人處2000元罰款,并處吊銷駕駛證。
四、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處二百元罰款。
法律依據拖拉機載人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