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法律分析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農用車違法載人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的處罰標準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期間仍駕駛摩托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的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處五百元罰款。
二、將三輪汽車、摩托車、拖拉機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相應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處二百元罰款。
三、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2000元罰款,并處吊銷駕駛證。
四、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處二百元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農機的行政處罰依據是什么?【制度】農業機械管理違法行為處罰制度
來源: 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2011-09-23 00:00:00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龍鳳區農業局
責任人:承辦人、主管農業副局長
二、處罰權力行使依據
《黑龍江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的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由縣以上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第四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國家投資額或者補貼資金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并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收回國家投資或者補貼款。”第四十八條規定:“駛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一)違章載人的;(二)違章超載的;(三)駕駛沒有車輛放大號、反光牌、標志燈和安全銷(鏈)的農業機械的。第四十九條規定:駛、操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一)駕駛、操作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的;(二)使用失效牌證的;(三)駕駛、操作與本人證件簽注準駕機型不相符的農業機械的;(四)將農業機械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或者農業機械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的人員駕駛的。”第五十條規定:“駕駛、操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暫扣農業機械至違章狀態消除,并處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駕駛、操作未辦理登記手續農業機械的;(二)駕駛、操作安全設施不全或者失效的農業機械的;(三)醉酒駕駛、操作農業機械的”。第五十一條規定:“駕駛、操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吊銷農業機械駕駛證;(一)涂改、轉借、偽造駕駛證的;(二)無證駕駛農業機械的;(三)造成農業機械事故,負有同等以上責任,或者造成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縣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可以暫扣農業機械,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手續,并處以二百元罰款。”
三、處罰程序
(一)立案
1、立案條件:(1)有違反農業機械管理行為的事實;(2)有明確的行為人(自然人、法人及其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他組織);(3)依照農業機械管理規定,應當或者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的;(4)違法行為在兩年內發現或者違法行為處于連續或持續狀態的。
2、立案程序:農業局承辦人對違法案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需要查處的案件,填寫《行政處罰立案審批表》,由主管農業副局長審核、簽批。
3、立案時限:自檢查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移送、交辦的農業機械管理違法案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立案決定。現場檢查發現或者需要立即查處的農業機械管理違法案件,可先行調查取證,并在7個工作日內補辦立案手續。
(二)調查取證與審查
農業局承辦人組織不少于3人進行調查取證,撰寫農業機械管理違法案件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由主管副局長審核,對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調查取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退回承辦人補充調查或者重新調查。農業局承辦人將補充調查或者重新調查后,送副局長審查.
(三)告知、復核與聽證
1、對農業機械管理違法行為擬實施行政處罰的,由農業局承辦人起草《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農業機械管理違法行為擬作出較大數額罰款行政處罰決定的,由農業局承辦人起草《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2、農業局承辦人所起草的告知書由主管農業的副局長審核、批準。經批準后,農業局制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者《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由農業局承辦人、將其送達當事人,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的,由主管農業的副局長進行復核。依法需要聽證的,農業局按照法定程序組織聽證。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四)審議與決定
審查終結,農業局承辦人提出處理意見,由主管農業的副局長進行審批,對案情復雜、影響重大的行政處罰案件,應報農業局局長決定。
(五)制作并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農業局承辦人起草《行政處罰決定書》,將《行政處罰決定書》于7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
(六)執行
1、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按規定依法履行的,結案歸檔。
2、對當事人不自動履行的,農業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結案歸檔
農業局承辦人將結案的有關資料立卷歸檔。
(八)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
四、公開公示
本制度在龍鳳區政府網站長期公布。
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在該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處罰決定時限
農業機械管理處罰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應當在3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聽證、檢測、鑒定、送達等時間不計入上述時限。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限的,應經主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由承辦人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但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六、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七、監督檢查
執行《龍鳳區農業局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
八、責任追究
執行《龍鳳區農業局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辦法第一條 為預防和減少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對等級公路以外的鄉村道路行駛的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實施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對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實行累積記分。
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應當填入《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記分卡》(以下簡稱記分卡)并輸入拖拉機駕駛安全信息管理系統。
記分卡由核發拖拉機駕駛證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免費發放。駕駛拖拉機時應當攜帶記分卡。第四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對本轄區外的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應當將記分信息通報發放記分卡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通報的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實行合并累積。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拖拉機駕駛人查詢。第五條 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拖拉機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一個記分周期累積最高分值為12分。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第六條 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后駕駛拖拉機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
(二)駕駛拖拉機從事客運;
(三)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拖拉機;
(四)駕駛拖拉機與準駕機型不符。第七條 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酒后駕駛拖拉機;
(二)駕駛未經安全技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
(三)駕駛無號牌或者無行駛證的拖拉機;
(四)駕駛拖拉機違法載人;
(五)將拖拉機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第八條 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拖拉機;
(二)駕駛拖拉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
(三)不按規定審驗駕駛證仍然駕駛拖拉機;
(四)偽造、變造拖拉機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
(五)變造拖拉機駕駛證件。第九條 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一)駕駛未按規定噴涂放大號牌號碼的拖拉機;
(二)駕駛制動器失效的拖拉機。第十條 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駕駛拖拉機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
(二)駕駛拖拉機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記分卡。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換發或者補發記分卡:
(一)記分周期期滿;
(二)記分滿12分并經考試合格;
(三)記分卡污損或者遺失。第十二條 拖拉機駕駛人一次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應當記分的,以行為中應當記分的最高分值記分。第十三條 拖拉機駕駛人認為記分有誤的,可以要求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復查,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及時復查并答復。第十四條 累積記分滿12分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依法暫扣拖拉機駕駛證,并通知駕駛人參加拖拉機駕駛安全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換發記分卡,發還拖拉機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考試。第十五條 拖拉機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12分的,記分予以清除。第十六條 拖拉機駕駛人累積記分滿12分,經通知拒不參加拖拉機駕駛安全知識考試的,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公布名單。第十七條 駕駛拖拉機未攜帶記分卡的,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給予教育、警告;拒不改正的,處30元以下罰款。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違法載人罰款標準違法載人罰款標準包括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
貨車違章載人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處罰是扣駕駛證6分、罰款500元以上元以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所以在這里建議大家,駕駛機動車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違法載人,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也是對拖拉機非法載人處罰標準 他人生命的一種尊重和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