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一、工作七個月未簽 勞動合同 被公司無故解聘怎么賠償? 工作七個月未簽勞動合同被公司無故突然解聘的的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屬于單位違法 解除勞動關系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和六個月的 雙倍工資 。 《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 賠償金 。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仲裁所需資料: (1) 勞動爭議仲裁 申訴 登記表; (2) 申訴書 (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 身份證 明及復印件; (4)有委托 代理 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 授權委托書 》,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 律師 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 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 證據 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 勞動仲裁申請書 ,經審查,仲裁委員會收到勞動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決定 立案 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發出書面通知,同時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被訴人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職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體 勞動爭議 ,仲裁委員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用通知書或布告形式通知當事人。 一般自仲裁委受理之日起45日內結案。 綜上所述,單位在對勞動者進行人事的處理過程中應該要根據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在突然間就將其辭退,而且再加上單位先前本來不簽合同就是嚴重違法的,而單位的突然解聘就是加重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了違法,此時需要給付的賠償不僅是雙倍工資還有 代通知金 。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工作九個月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應該得到什么樣的賠償?雙倍工資加上一個月工資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共計10個月工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按年限賠償,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員工嚴重違紀或者其他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認定員工嚴重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并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上班沒簽合同怎么賠償勞動者上班兩個月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干了七個月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未交保險造成的損失,一個月的工資可以作為解除合同的經濟賠償金。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認定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單位可以支付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金,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