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
工作三年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沒有簽勞動合同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賠償的規定如下: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若公司用工超過一年,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的次日至滿-年的前一日,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2、因此工作三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最多11個月的工資賠償3、作為勞動者可以向單位主張兩倍工資賠償,但是主張賠償必須要在仲裁時效內提出。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一個月不滿-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三年沒有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工作三年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沒有簽勞動合同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賠償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的規定如下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2.因此工作三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最多11個月的工資賠償;3.作為勞動者可以向單位主張兩倍工資賠償,但是主張賠償必須要在仲裁時效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的規定是怎么樣的?以前我們找工作都不注意 簽訂勞動合同 ,但是現在不同,因為法律深入人心。那么關于 三年未簽訂勞動 合同賠償 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的內容是怎么樣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的?三年沒有和單位簽訂合同是可以要求單位給自己工作時間兩倍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的 工資 賠償的,但是最多賠償是一個月。 一、三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簽 勞動合同 ,勞動者工作三年視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工作三年沒簽合同怎么賠償 了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 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三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 的規定內容是怎么樣的?關于勞動合同是一定要簽訂的,因為法律規定的內容要履行,不履行就是違法,情節輕微就是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甚至還有可能坐牢,如果不簽訂用人單位就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