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對此拖延辦案行為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可向其主管部門如實反映情況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要求及時解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薄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罚ü膊苛畹?04號)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因收集證據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币虼?,事故車輛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證據的需要。不能以扣車逼迫機動車方交納事故處理押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钡谒氖臈l規定:“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據上述規定,在事故車輛經過鑒定,相關部門作出鑒定結論之日的5日內,交警應當通知機動車方取回車輛。一般情況下,鑒定不應該超過30日。
所以,交警不能無限期扣押事故車輛。一般來說,最長35天,機動車方可以要求交警發還事故車輛;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負責人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最長65天發還事故車輛。
當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話,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下來了'為什么還不放車'擔保后一個月內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他必須到法院起訴,不起訴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的話,一個月后就解除保全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了。
不要墊付錢,這樣看病的錢都是他自己出的,他不起訴他墊付的錢也就不能報銷,所以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你不用怕他。就是不給他墊付醫藥費,他不起訴什么錢都不給,到最后他還得起訴,那么他保全你的車輛后,產生的停車費,他要承擔一半,因為你們的責任是各50。要是有車輛檢測費,他也要承擔一半。
賠償
醫藥費:交強險能報銷1元,這里面還包含著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超出1的話,超出部分也是你們雙方一人一半。
對方的財產損失:交強險最多是賠償他元,超出元,超出的部分還是一人一半,同時你的車輛維修費他也要出一半的。
對方住院期間的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交強險最高賠償11,估計足夠了,這塊你不用承擔費用了。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了,交警以對方不讓放車而繼續扣車,合法嗎?不合法。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的對方沒有權利阻止交警放車。除非是他向法院申請了保全你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的肇事車輛。法院也批準了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的保全交警才不能放車。否則再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責任書出來之后不放車 的三個工作日后就可以提車。
交警以事故對方不同意放車為由繼續扣押你的車輛。屬于違規行為。你可以找交警隊的領導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