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擴展資料:2017年2月,長春市價格監督局接到一名網友舉報,稱自己到寬城區永輝超市購物結賬時,一件物品標簽價格為10.90元,而小票上卻是14.90元,差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了4元錢,在超市購物回來后,核實小票發現稱貨員把水果名稱打錯,且價格相差很大該怎么辦消費者購物實質上就是和商家簽訂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了契約,商家應該明碼標價,契約方顯公平公正,超市稱重員價格把貴的打成便宜的收銀員結了怎么辦,如果是商家優惠宣傳與實際商品結賬價格不符,則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嚴格來說收銀員是有一點點責任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的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因為收銀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的時候沒有將貨物與價款進行核對,超市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的收銀差錯一般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超市稱重員價格把貴的打成便宜的收銀員結了怎么辦?收銀員有責任嗎?
如果嚴格來說收銀員是有一點點責任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的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因為收銀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的時候沒有將貨物與價款進行核對。
在超市購物回來后,核實小票發現稱貨員把水果名稱打錯,且價格相差很大該怎么辦消費者購物實質上就是和商家簽訂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了契約,商家應該明碼標價,契約方顯公平公正。商家變更價格,消費者有知情權和選擇權。
如果因商品擺放混亂、促銷牌更換不及時或者標簽模糊等原因導致消費者看錯價格,消費者可以得到雙倍賠償。如果是商家優惠宣傳與實際商品結賬價格不符,則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在結賬時,消費者要及時核對購物小票,看實際收款與標價是否一致,保留好購物小票或收據,以及商家的宣傳廣告等資料,以便出現糾紛時作為維權的證據。
一旦發現商品或者價格名不副實,要及時與超市交涉。如果交涉不成,應及時向物價、工商、消協等相關單位反映,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擴展資料:
2017年2月,長春市價格監督局接到一名網友舉報,稱自己到寬城區永輝超市購物結賬時,一件物品標簽價格為10.90元,而小票上卻是14.90元,差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了4元錢。15日,市價格監督局寬城分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取證,并對永輝超市進行了相應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南方網-結賬價格與標簽不符 購物你會核對小票嗎?
超市收銀系統會有問題嗎?超市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的收銀差錯
一般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稱重商品超市收銀員稱重有問題 ,散裝商品問題比較多。超市進價喜歡19.88
9.99等等
然后要看軟件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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