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沒有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的賠償金應該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并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最多11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其次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根據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簽勞務合同的勞動賠償怎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補償金額的計算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風險有哪些?
1、未簽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3、未簽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5、未簽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總結:綜合上面所說的,未簽訂勞務合同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的《勞動法》,只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及時的簽訂,那么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而對于補償的標準就會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還有工作的收入來進行合理計算,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他事項。
勞動合同沒簽怎么補償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需要向未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一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六個月以下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勞動合同沒簽訂賠償金怎么算 :1、工作年限計算標準: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按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算;2、不再限定賠償期限(12年); 3、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是指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