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 交通事故全責方不墊付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如果對方的車主已經繳納了車輛的保險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全責方只需要配合走程序即可,如果保險公司也拒絕賠償,這種情況就可以起訴,將事故全責方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直接遞交訴狀,就可以立案審查。
交通事故全責方不墊付一旦起訴走法律的程序,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而法院也會做出相應的執行,比如直接收回全責方的一些固定的資產,然后進行拍賣,如果責任方沒有任何的資產,可以終止執行,但是等到日后全責方有了財產之后,還是會恢復執行的。
交通事故全責方不墊付,對其進行起訴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規定,對于交通事故中損害賠償的問題,當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進行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全責方不墊付后果是什么如果交通事故的全責方不墊付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會有下列后果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在受害方自行墊付或請求保險公司在其保險限額范圍內墊付后,受害方以及保險公司都可以依法向其追償。法律雖沒有強制要求全責方必須予以墊付,但其他主體墊付后可以依法向其追償,全責方不予賠償的,則其他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出了人傷事故保險公司不墊付怎么辦一般事故中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先期墊付的醫療費限額就是一萬元。這種情況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如果需要繼續治療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看一下肇事者是否能先墊付一部分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如果不能的話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可以嘗試通過交警,讓事故基金墊付。如果都行不通,救人要緊,先想辦法借錢把傷者治好,不要耽誤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了傷情,然后再跟保險公司以及肇事者詳談理賠事項。最后保險公司不進行理賠的,訴至法院請求保險公司將個人墊付的部分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開車撞人,保險公司不墊錢啥辦?如果繳納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了交強險可以打電話報警,交警會出相關責任認定書,如果你需要先行墊付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的話,要求交警出具墊付通知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通知保險公司墊付的。保險公司不能推諉,一旦因此造成嚴重后果,將會收到很嚴厲的處罰,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他們也不愿意得不償失。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第三十三條 保險公司賠償保險金或者墊付搶救費用,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醫療機構核實有關情況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還可以要求法院先予執行保險理賠款,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終局判決之前,為解決權利人生活或生產經營的急需,依法裁定義務人預先履行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財物等措施的制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8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撞了人全責保險公司不墊付 : 第一, 當事人提出申請。先予執行是因為當事人一方生產、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當事人體會最深。所以只有在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執行。
第二, 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裁定先予執行,實際上是在判決確定前,實現未來判決確認的部分實體權利。因此,裁定先予執行必須以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為前提。“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是指在民事法律關系中,誰是享有權利的一方,誰是負擔義務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樣的權利、負擔什么樣的義務都是明確的。所謂“嚴重影響”,是指申請人難以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的生產、生活需要,如果對申請人沒有產生這種影響,不能采取先予執行的措施。
第三, 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請人沒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比如被申請人要破產了,或者被申請人身無分文,又無任何有價值的財物,不能裁定先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