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個體工商戶是必須給員工交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因為個體工商戶請員工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那么個體戶就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雙方建立勞動關系。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個體工商戶屬于用人單位,應該為雇工繳納社保。擴展資料用人單位拒交社保的后果1、行政責任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根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2、民事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參考資料來源:參考資料來源:
個體工商戶雇傭員工需要交社保嗎法律分析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依據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我國相關法律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的規定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個體工商戶如果有招聘員工的,雙方建立的是勞動關系,經營者應該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這是強制規定的。1.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法律依據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個體戶要給員工買社保嗎【法律分析】
個體工商戶要為雇傭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的人繳納社會保險。個體工商戶屬于用人單位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個體戶用給員工交社保嗎個體工商戶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與招用的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義務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不得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一條 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與招用的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個體戶需要給員工買社保嗎法律分析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個體戶需要給員工買社保。個體工商戶如果是有招聘員工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的話,雙方建立個體戶雇傭人員用繳納社保嗎 的就是勞動關系,經營者應當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這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個體或者以家庭的形式進行經營活動的都是屬于個體工商戶,是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