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宿費、交通費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造成受害人殘疾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的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殘疾器具輔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造成被害者死亡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的還可以要求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條 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應當考慮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影響范圍、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第一千零二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他人的生命權。第一千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第一千零四條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第一千零五條 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于其他危難情形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施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賠償款如何處理檢察機關可以一并提起附帶訴訟。
主要包括相關經濟賠償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包含損失賠償、人身侵害賠償等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可以由檢察機關提起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司法解釋明確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起訴人”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的身份提起公益訴訟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更加合理、明確地界定了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身份;同時增加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一新的公益訴訟案件類型,明確規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可以一并提起附帶訴訟,由同一審判組織一并審理,節約司法資源。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的范圍包括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醫療費、后期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食宿費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并審理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范圍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關于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賠償范圍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2.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 訴訟過程中 有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 精神損害賠償 民事訴訟問題的批復》規定:“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和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為檢察院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賠償 我國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僅限于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的物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