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1、工傷期間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的營養費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按工傷保險條例只有住院期間有伙食費補貼的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護理費如果確需護理的,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依法享受的,具體條款如下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工傷賠償中是沒有營養費的。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其間的營養補貼是多少員工工傷待遇中是沒有營養補貼這一條的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只有住院期間生活費補貼。而且在工傷期間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員工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的,所以并不會因為工傷增加營養費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期間的營養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報經辦機構同意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職工營養補助標準工傷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工傷營養費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工傷出院后的生活費,營養費怎么算?工傷賠償沒有營養費。工傷保險待遇中,沒有營養費,只有住院伙食補助費,其標準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或者統籌地區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賠償有12項費用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溫州職工工傷康復期營養費 ;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之后,可向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機構申請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