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你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的日工資=月工資/21.75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每天的雙倍工資也就是月工資×2/21.75
至于哪些天可以計算雙倍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倍工資怎么算舉例說明2013年1月1日小A入職到貿易公司,月薪3000元,2014年6月30日小A從公司離職,2014年7月1日小A向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從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簽訂勞動合同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的二倍工資,小A可以如愿以償的拿到二倍工資嗎?
在解決小A的問題前,我們先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了解幾個關于二倍工資的基本問題。
問題一 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二倍工資?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
問題二 什么是二倍工資?
“二倍工資”是指雙倍工資。以小A舉例,小A月薪3000元,二倍工資指的是6000元,但因為其中有3000元是公司按月支付給小A的正常工資,所以小A主張二倍工資實際上是在主張3000元,這3000元屬于懲罰性賠償,不屬于勞動報酬。
問題三 是否屬于勞動報酬有什么區別?
如果公司沒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想什么時候提起仲裁都可以;如果不屬于勞動報酬的,就有時間限制,需要在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提起。
問題四 可以要求多少二倍工資呢?
最多11個月的工資,像小A這樣的,最多就是(11*3000元)33000元的二倍工資。
回到小A的案子上來,我們再整理一下相關的時間節點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
1、2013年1月1日 入職
2、2014年6月30日 離職
3、2014年7月1日 提起仲裁
4、主張2013年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二倍工資
分析:
1、2013年2月1日起,小A就知曉公司未自己簽訂勞動合同,這就是小A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的起點時間;
2、根據“最多只能計算11個月二倍工資”的規定,小A想主張2013年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共計11個月的二倍工資;
3、根據“不是勞動報酬的仲裁時效為一年”的規定,2013年2月份小A知曉權利被侵害,因此2月份二倍工資的時效是2013年2月——2014年2月(共計一年),3月份二倍工資的時效是2013年3月——2014年3月(共計一年),以此類推。小A在2014年7月1日提起仲裁,往前推一年即2013年7月1日,在2013年7月1日以前的二倍工資已過一年訴訟時效,小A只能主張2013年7月1日之后的二倍工資;
4、小A最終能夠獲得的就是:2013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二倍工資;
5、另外,小A可以主張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間與公司已經建立無固定期間勞動關系。
2倍的工資如何計算是按正常工資基本工資2倍工資計算公式 的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按三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