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的勞動關系終止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形以外,用人單位有用工自主權,有權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續簽怎么辦合同到期后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公司不續簽怎么辦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簽,則公司要對職工進行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照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的長短來計算,以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半年以上,但沒有滿1年的,按1年算;
不滿半年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職工的月工資,如果比當地前年職工月平均工資高3倍,向其支付的經濟補償,則按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進行支付。
另外,員工在合同到期后,可以選擇不續簽。但要分情況討論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如果單位繼續保持或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不用進行經濟補償。但是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就要對其進行經濟補償。
事實上,關于這一問題,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我國勞動法已有相關規定。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仍在原單位工作,且原單位無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按原合同繼續履行。但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就意味著該用人單位已終止勞動合同,與之相關的權利義務關系已不存在。
若雙方未實際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只是按原合同規定繼續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則這種情況只能被認為是勞動者與企業之間勞動關系的延續,而不能被認為是雙方已經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如果合同期滿一個月以上不續簽,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拓展資料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勞動者不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即2N。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如何處理用人單位與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后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未及時簽訂新的勞動合同。雙方將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此時合同到期拖著不續簽 ,用人單位應在新合同開始后的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完畢勞動合同,如果未及時補簽,勞動者依然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自新勞動合同開始后的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的申訴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