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的情形除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他情形。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賠償?一、固定期限 合同到期不續簽 怎么賠償?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應該支付勞動者 經濟補償金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工作1年支付1個月 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 賠償金 ,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 勞動合同 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在固定合同期限之前,最好要主動與用人單位就合同續簽的情況進行認定,如果自己不想繼續簽訂合同也提前與用人單位協商辦理相關證明事宜。如果用人單位不想續簽了,也可以提前告訴勞動者,避免造成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情況,雙方都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來進行操作。
固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固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勞動合同法》規定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有下列情形之一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 ”廣大的上班一族對這個名詞一定特別的熟悉吧。是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只要是在正規的公司上班,大家在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用人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 ,然后用人單位會留一份,然后給聘請人一份。有人想知道 勞動法 合同到期不續簽 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分兩種情況,如果用人單位不續簽是需要補償的。自己不續簽不需要補償。 一、勞動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 經濟補償金 ,工作1年支付1個月 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 賠償金 ,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勞動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塬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塬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實踐操作中一直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第二種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應該適用塬《勞動法》,而塬來的勞動 法規 定,合同自然期滿的,無需進行經濟補償;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既然《勞動合同法》無溯及力,則其對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無法律效力。因此,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我們認為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事實證明,我所 代理 的一些勞動案件,也是根據第二種觀點進行裁判的。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綜上所述,除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了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塬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這種情況以外,單位需要對員工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補償的數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用人單位被吊銷 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他情形。 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續簽,當然要給員工補償金額。如果是簽訂的一年 合同到期 ,單位將補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大家一定要認真看哦,這個是自己應該得到的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有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金。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的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