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工資沒有證據證明怎樣算
一、職工如何 工傷認定 沒有 證據 怎么辦?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齊全都會影響工傷認定的工傷工資沒有證據證明怎樣算 ,如果自己收集不到任何的證據,那根本就沒辦法申請工傷認定的。所以沒有證據就只能收集證據,如果提交不出證據,職工自己要承擔不利后果。 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工資沒有證據證明怎樣算 :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 工傷 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關系 (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證明材料(勞動關系相關證據: 勞動合同 、 社保 繳費記錄、 工資 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上述證據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 證人 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等);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 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你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撥打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二、辦理工傷認定的程序是什么? 1、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2、審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應及時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并抄送經辦機構。 勞動行政部門在受理了工傷認定的申請之后,必須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出認定的結果。具體法律中規定的辦理工傷認定的時間為受理之日起的60日內。當然做出了結果之后,還要采用書面的形式及時的通知相關的單位和人員才行。 很多事情,只要是沒有證據的話都需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某些后果,所以您在這里所謂的沒有證據是自己不懂得怎么收集證據的話,如若不尋求專業 律師 的幫助,那此次所謂的工傷造成的損失只能自己承擔。但是工傷認定到底是需要什么樣的證據可能對于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不一樣的。
工傷認定沒有證據怎么辦申請工傷認定,但是沒有證人證言的,申請人可以依法提交其工傷工資沒有證據證明怎樣算 他能認定為工傷的證據。如果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工傷工資沒有證據證明怎樣算 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我在公司上班受傷,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怎么辦?申請工傷認定工傷工資沒有證據證明怎樣算 ,但是沒有證人證言的,申請人可以依法提交其工傷工資沒有證據證明怎樣算 他能認定為工傷的證據。如果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法律分析
工傷認定方面的技巧:1、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準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的情況。像包工頭自己招用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是誰。因此確定用人單位、確定工傷賠償責任主體是工傷認定最基本的條件。2、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系、工傷發生事實的證據材料: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系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那么是否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上崗證等勞動關系證明?是否有現場目擊工傷發生的工友愿意作證?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系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并通過律師尋求媒體和相關部門的幫助。3、調解需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于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采取迎合的態度。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