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公安部建立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的“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員信息登記平臺”進行登記,網址為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ecidcwc.mps.gov.cn。報案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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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據;
4、銀行轉賬憑證、現金存款憑證;
5、用于支付投資和收取利息銀行賬戶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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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融資方抓來還錢的事 扯這么多蛋有什么用 不作為無所作為
人民就是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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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者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2、投資協議、轉款憑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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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銀行轉賬憑證、現金存款憑證;
5、用于支付投資和收取利息銀行賬戶流水。
泛亞騙局事件泛亞事件是由該交易所旗下一款產品“日金寶”所引發的。該產品是一款資金隨進隨出、年化約13%、每日結息實時到賬的項目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豐厚的收益吸引了眾多投資者。
然而從2015年4月開始,投資者的資金開始無法取回,泛亞逐步限制交易,到了2015年7月就連投資者存放在泛金所賬戶的個人資金也遭到“凍結”。隨后,泛亞事件不斷升級,其模式更暴露出龐氏騙局、不規范經營、挪用資金等質疑。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擴展資料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墻補西墻”,“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意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后,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于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后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參考資料:龐氏騙局-百度百科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爭議事件泛亞兌付危機持續發酵。眾多投資者來到北京維權 。
2015年7月15日,泛亞有色交易所發布公告,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委托受托交易商近日出現了資金贖回困難,在委托受托業務合同期限內,部分受托資金出現了集中贖回情況。此后,涉及全國20余萬投資者,據稱總金額達400億元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的泛亞交易所流動性危機浮出水面,投資者已在位于昆明的泛亞總部等地展開多次維權活動。
根據其官網介紹,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2011年于云南成立,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中國客戶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的現貨交易所。以保本保息、資金隨進隨出為特點的活期理財產品“日金寶”為代表,泛亞在過去四年時間里迅速膨脹。
新京報記者采訪多位投資者了解到,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他們投資的正是這款產品。簡單來說,日金寶的委托方為日金寶投資者,借款者則是有色金屬貨物的購買方。投資者購買日金寶理財產品,也就是為借款者墊付貨款,借款者則按日給投資者支付一定利息,并在約定時間購買貨物償還本金。
多位投資者表示,最早在4月份,泛亞資金鏈就已出現問題。河北的陳女士表示,3月17日開始買,一共存了3300萬,但從4月13日開始,資金就轉不出來了。“泛亞反復說市場在打新股,所以流動性不足,讓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我等等,但一直沒有進展。”
8月31日,泛亞所停止委托受托業務。新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泛亞內部文件顯示,泛亞目前正在準備向投資者推出三種解決方案,其中一種是委托方將代持貨物在交易所新系統現貨盤面掛牌賣出,所得收益歸資金受托方。
多位投資者表示,目前已對泛亞失去信任,希望政府成立工作小組,并邀請機構代表、客戶代表及相關專業人士參與到處理小組中,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立案偵查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通報(八)》。
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兌付危機以來,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昆明市和省有關部門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昆明市政府迅速組成專項工作組,全力開展各項工作。經前期大量調查,判明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調查處理
2016年2月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通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有關情況。昆明等地公安機關自2015年12月1日起,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立案偵查,并對該公司密切關聯公司和授權服務機構依法開展調查。
經初步調查:昆明泛亞有色于2012年4月擅自改變交易規則,推出“委托受托”業務,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與云南天浩稀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關聯公司,采取自買自賣手段,操控平臺價格,制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時昆明泛亞有色統一印制大量宣傳材料,通過全國各地授權服務機構及公司網電部將“委托受托”業務包裝成“日金寶”、“日金計劃”等產品,承諾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與貨物漲跌無關,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實際控制的“資金池”,套取大量現金。
犯罪嫌疑人
昆明泛亞有色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長單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依法查封、凍結、扣押了一批涉案資產,并在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開展調查取證、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全力以赴追贓挽損。
河南驚天集資大案主犯被判多少年?出來混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總是要還的。
靠非法集資買的香車寶馬奢侈品,
也是要還的……
近日,一起金額超過433億的集資案件,迎來一審判決。
據大河網報道,日前,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湯陰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河南超越企業集團實際控制人楊清河集資詐騙、貸款詐騙一案公開宣判,楊清河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集資詐騙共計433億元 涉及5萬多人
5月22日下午3點30分,在湯陰縣人民法院法庭內,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音,被告人楊清河被帶進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了法庭。
據中新網消息,1967年8月出生的楊清河曾擔任過河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河南省工商聯副主席、安陽市十二屆人大常委、安陽市工商聯主席、安陽市總商會會長等多個職務。
1988年至2014年,楊清河自己或指使他人先后成立了安陽市讀去讀來讀書社、安陽市超越置業中介有限公司、安陽市殷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河南省超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超越實業有限公司等77家公司、團體,而楊清河是上述公司、團體的實際控制人。
經審理查明,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楊清河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準,先后以借書押金、誠信理財、投資房地產、投資煤礦、購房認籌、原煤預定、超越人基金等形式,通過發布廣告、召開見面會等方式進行宣傳,以月息1分至3.6分的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面向安陽市及周邊地區吸收群眾資金。
截至案發,超越集團共吸收集資群眾本金共計433億元,涉及51354人。其中,投資于煤礦、房地產、金礦的資金為10.05億元,其他大量的集資款用于償本付息,社會捐贈,購買房產、車輛、金幣、文物、工藝品、字畫,辦理高爾夫會員等方面支出。
超越集團非法集資車輛清單
貸款詐騙2.4億元
超越集團無力兌付集資款、嚴重資不抵債后,楊清河明知超越集團背負巨額債務,沒有償還能力,隱瞞上述事實,于2013年6月編造歸還建設彰德府威尼斯印象(彰德府購物中心)一期股東借款的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財務報表和三方監管協議,使用非法集資款建設的涉案贓物不動產做抵押,以安陽彰德府置業有限公司的名義在光大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貸款1.9億元。
2014年3月,楊清河再次編造歸還建設超越城市廣場項目借款的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財務報表,使用非法集資款建設的涉案贓物不動產做抵押,以河南省超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名義在光大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貸款5000萬元。
騙取上述兩筆貸款后,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超越集團原有資金、貸款資金、其他資金收入共計為3.57億元,共支出資金3.21億元,其中生產經營支出為7807萬元,其他資金用于歸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承兌匯票非法貼現費用、歸還非法集資利息、用于辦公費等日常費用、用于高爾夫會費、購買家具和車輛、楊清河個人揮霍等。
用低價白酒抵付融資利息
另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超越集團資金鏈斷裂后,為掩蓋其集資詐騙債務總額,楊清河伙同他人通過購買低價白酒高價抵頂集資票據的方式收回683.6萬元集資票據,以抵銷楊清河的集資債務。
據中國基金報報道,超越集團資金鏈斷裂后,為掩蓋其集資詐騙債務總額,楊清河伙同他人購買低價白酒高價抵頂集資票據,以抵銷楊清河的集資債務。
據法院消息,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楊清河和張海生商討后,張海生召集超越集團26名職工入股,以25萬元的價格從瀘州窖齡年份酒業有限公司購進白酒2328箱(6瓶/箱)。
利用集資群眾急于兌付集資款的無奈心理和對白酒價格的錯誤認識,將其中購進價格為223萬元的2055箱零2瓶白酒采取收取80%集資票據加20%現金(折合共計166萬元)的方式兌付給超越集團的集資群眾,其中收取集資群眾集資票據133萬元交給超越集團抵消楊清河集資債務,收取現金33萬元按入股比例分給入股人員。
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楊清河又指使李四兵、申正義以同樣方式給集資群眾兌付并從中牟利。楊清河伙同他人詐騙數額共計650多萬元。
像超越集團這樣以高額收益為誘餌的非法集資公司何止這一家。
e租寶、中晉、泛亞系,再到善心匯等,非法集資一個比一個瘋狂。
下面請隨著蘇蘇一起來看看他們是如何從“神話”成為“階下囚”
“e租寶”案
自2015年12月16日,公安機關對"e租寶"網絡金融平臺及其關聯公司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立案偵查。近日,其在全國各地的關聯公司、分公司也相繼迎來宣判。歷時兩年半,遍布31個省市,涉案金額高達762億,未兌付金額高達380億的e租寶,終于徹底塵埃落定。
據不完全統計,e租寶已判決案件幾十起,超過百人獲刑,罰款金額高達20億以上。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浙江、湖北、湖南、安徽、陜西、江西、廣東、吉林、遼寧等13個省市對多起訴訟案相繼做出宣判。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及丁寧、丁甸、張敏等2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e租寶主體案件已在2017年9月12日做出判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對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數罪并罰,判處罰金人民幣18.03億元;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對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偷越國境罪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罰金人民幣1億元;對丁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萬元。同時,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對張敏等24人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罰,并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昆明泛亞有色”案
號稱“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延續了數年瘋狂的圍獵資本游戲。最終資金鏈斷裂,20多個省份的22萬投資者的430億元資金難以討回。
泛亞在多開公司,筑巢引鳳,帶隊伍,拉客戶,“空手套白狼”中奔跑。
從工商登記系統記載的泛亞合伙人注冊的合伙企業信息看,大部分是2014年甚至是2015年新注冊的企業。而且,這些企業都有兩個共同的特點:
不管注冊資本金是數千萬元還是上億元,但實際認繳資金往往都是?0?元。
“0元合伙企業”冠以“泛亞”之名,投身泛亞模式運作,開吃“唐僧肉”。
2016年6月22日,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單九良等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查控了包括7萬余噸有色金屬在內的一批涉案資產、資金。
2016年4月,實際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時被在機場被截獲,其余20余名組織核心成員也被全部抓獲。
2016年10月,中晉案偵查終結移交檢方,徐徐勤等涉嫌集資詐騙罪。
善心匯案
張天明把自己包裝成“大慈善家”、“經濟學者”。而事實上,他初中肄業,并未研究過經濟學。2016年5月以來,張天明等人通過搭建“善心匯眾扶互生大系統”平臺,大肆發展會員。
策劃社會類活動,組織慈善捐款,提高自己和善心匯的曝光度;去全國各地考察貧困鄉村,收購入股瀕臨倒閉的企業;喜歡穿唐裝,經常面帶微笑……這些都是張天明慣用的包裝手法。
然而他所吹噓的“做慈善”和“高返利”模式,事實上就是拆東墻補西墻。用新會員的錢支付老會員的利息和短期回報,一旦沒人投錢了,或者新會員投入的資金無法支付老會員的利息和本金,資金鏈斷裂,就會導致模式崩盤。
2017年7月,“善心匯”涉嫌特大傳銷案調查,張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7年9月,張天明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執行逮捕。
7月25日,善心匯組織者張天明對辦案民警說。
善心匯組織者張天明對辦案民警說。
這些以各種手段來套取集資參與人的錢,最終逃不了的是牢獄之災。
從e租寶,到中晉、泛亞系,再到善心匯等,影響范圍之廣,涉及金額之大,波及人數之多,舉世罕見。
一樁樁一件件,令人觸目驚心。
警惕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不靠譜的投資品都有什么共性?
第一,一般承諾固定收益
不管這些不靠譜的投資品具體形式如何,銷售人員在向投資者推銷過程中一般會強調不會虧損,保證固定收益。但這只是理想化的,安全性和收益率無法兼顧,有收益必定有風險。即便是國債都有風險,更何況是這些不明來路的機構。
而事實上,承諾固定收益、保本收益是違反昆明泛亞有色案信息登記 我國有關監管規定的。
第二,收益率一般偏高
越不靠譜的投資品收益越是高的驚人,如中晉系號稱有10%-25%甚至40%的高收益,遠超過市場平均收益率。
然而,綜觀大類資產2008年12月31日至今近10年以來的收益率,可以發現其平均年化收益率均在10%以下,收益率最高的房地產平均年化收益率為7.79%。
以股票為例,上證綜指和深證成指近10年的年化收益率均在5%-6%之間,包含上證市場規模最大、流動性最好的藍籌股的上證50年化收益率也僅為7.19%。但股票資產近250周波動率均在20%以上,風險遠遠高于債券、商品等資產。
而風險最低的債券年化收益率均較低,上證國債為3.28%,中證公司債為5.25%。
由此可見,高收益率低風險是一個巨大的投資騙局,在當前各類資產市場回報率較低的情況下,可以說承諾超過10%收益的短期產品基本上都是騙局。
第三,底層資產不清晰
任何一種金融產品,不管包裝得多復雜,也一定有一個底層的實體資產,否則這個產品就是無源之水。底層資產不清楚,一定是基礎薄弱,上層產品隨時都會坍塌。
然而,不少網貸產品經常把諸多底層資產打包成為一款新的產品,使得投資人無法直接了解底層資產究竟是什么;
其底層資產也往往是信用貸、消費金融、車貸、房貸、應收裝款轉讓等,其基礎較為薄弱且資金回收周期可能較長。更有甚者,不少投資機構不愿意給客戶提供全部的底層資產清單,認為沒有必要。
而規范的金融產品,盡管其結構設計較為復雜,卻有容易變現的底層資產作為保障。
第四,借新還舊、龐氏融資
很多投資陷阱往往初期回報還不錯,但大部分騙局的背后是借新還舊、龐氏融資。
龐氏騙局意味著初期必須讓資金先滾動起來,怎么辦呢?
就要讓初期投資者嘗到甜頭,讓他們去宣傳,去拉新人進來。等到進來的人越來越多的時候,再卷款跑路,這對集資方是最有利的。
綜觀這些投資騙局,往往具有不斷發行、募集規模在短時間內暴增的特點。
說了這么多,其實道理很簡單,天下永遠沒有免費的午餐,當你覺得一個投資產品可以躺著賺錢的時候,你的錢袋子可能已經被人打開了。
蘇蘇再次提醒
天上沒有掉餡餅
如果你還對那些虛假宣傳、
高額返傭、
借新還舊的平臺抱有幻想,
那么下一個受害人可能就是你。
相關部門的責任缺失。
消息來自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