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的規定,勞動者因調崗降薪被逼離職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進行計算,勞動者工作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最高支付12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他情形。
公司降薪員工離職可以要求賠償嗎一、降薪迫使員工辭職可以獲賠嗎
1、降薪迫使員工辭職是否可以獲賠,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若公司存在有特殊因素如疫情導致公司降薪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的,員工主動提出辭職,公司不予賠償。若公司解雇,員工可以獲得賠償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
(2)若公司以虧損為由,通過降薪的方式逼迫員工辭職,可以獲得賠償。員工對賠償數額不滿意的,可以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后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二、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或委托工會、律師等他人進行協商解決;
2、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地區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外地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應當向所在區縣的外地勞動力勞務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仲裁階段,提起仲裁的一方當事人可申請撤訴,也可以與對方達成和解;
4、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5、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生效的調解書或裁決書,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6、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且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公司降薪而主動辭職有補償金嗎因公司降薪而主動辭職沒有補償金。有些企業由于經營環境惡化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盈利能力變低或者想辭退員工又不想進行補償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就采用降薪的形式。企業如果采取合理的方式對員工進行降薪處理,在參加工作之后,發現工作表現不好,那么企業就會基于這種考慮給符合當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實也就是降薪。如果不接受這個薪資水準的,想要辭職,那么因為公司方面本身就沒有過錯,所以就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工作五年,公司降薪而離職如何主張賠償?公司如果沒有經過必要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的前置程序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也沒有合理理由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擅自降低勞動者薪資標準,屬于克扣工資的情形,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單位補足工資差額并支付經濟補償。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
相關法律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降薪迫使員工辭職可以獲賠嗎降薪迫使員工辭職是否可以獲賠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若公司存在有特殊因素如疫情導致公司降薪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的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公司不予賠償。因為員工過錯導致公司降薪降薪后又被辭退怎么賠償 的,不予賠償;
2、若公司以虧損為由,通過降薪的方式逼迫員工辭職,可以獲得賠償。若公司解雇,員工可以獲得賠償。
一、員工在以下情形下可索要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克扣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公司調崗后降薪的處理方式如下:
1、勞動者首先可與人資部門溝通,了解此次調崗降薪的具體原因,應該看到這次是否符合當時簽訂的合同,是否有違背的地方,比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薪資等等,企業應該的流程,應該會提前通知員工,這樣也可以做好現在工作的交接,到新的崗位工作;
2、如果用人單位系想通過調崗降薪的方式達到讓勞動者自動離職的目的,勞動者更應當謹慎。因工作崗位和勞動報酬發生變化,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協商不成,也不能單方辭職;
3、如果用人單位在未予勞動者協商的情況下,單方作出調崗降薪決定,勞動者可以實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