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工傷鑒定在安吉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
辦理地點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縣人力社保局工傷保險科(安吉縣昌碩東路395號)
辦理時間——夏令:上午8:30-12:00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下午14:00-17: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休息。
傷殘等級鑒定由湖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處理。
交通事故傷殘去哪里鑒定一般情況下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交通事故傷殘去法醫中心鑒定。交通事故傷殘主要會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委托法醫中心作出鑒定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交通事故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的當事人會按該鑒定結果進行調解,或者提起訴訟。偵查機關需要按照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鑒定機構,不可以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可以隨意設立鑒定機構。
【法律依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第七條 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
交通事故傷情鑒定去哪里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的法醫中心作出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事故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在浙江湖州市的安吉縣出車禍,現已出院,想做傷殘鑒定,請問是在湖州市做,還是在安吉縣做?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你是自己出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的車禍還是和別人碰的呀要是自己弄的就不用上法院找個能鑒定傷殘的部門就行如果和別人你就得上法院起訴他法院給你安排鑒定醫院
浙江省傷殘鑒定中心在哪里 幾處請告訴我浙江省涉及傷殘鑒定業務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的司法鑒定機構如下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
1、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地址:杭州市凱旋路268號(浙大華家池校區)。
2、浙江千麥司法鑒定中心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華一路2號4號樓。
3、浙江法會司法鑒定所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長河街道長河路590號4幢8樓C座C3。
4、浙江迪安司法鑒定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路97號浙江科貿大樓9樓。
浙江省涉及傷殘鑒定業務的司法鑒定機構數量較多,具體聯系方式可以登陸浙江省法律服務網(網址:浙江法律服務網,法律服務中司法鑒定服務)根據地區進行詳細查詢。
司法鑒定機構依據相關的國家標準,對當事人人的傷殘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委托人領取傷殘鑒定結論后,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人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傷殘鑒定結論由委托機構(如公安機關、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
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相關鑒定費用(如會診費、鑒定費)由異議方支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擴展資料:
一、中國人民共和國施行的傷殘鑒定標準主要有:
《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準》、《人體重傷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等。
二、傷殘鑒定的注意事項:
1、建議提供有關材料的復印件,包括案情材料(如訴狀、答辯狀、既往鑒定意見書、本次鑒定委托書等),病歷材料(包括傷后當時的門急診病歷、住院病史記錄、隨訪門診病歷、反映病程的影像學檢查資料等)、被鑒定人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等。復印件一般不退回。
2、被鑒定人需要真實的配合鑒定人進行相應的檢查。
3、工傷鑒定需要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
4、醫療損害鑒定需要通過法院、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委托,或者醫患雙方共同委托。
5、鑒定過程中,需通知對方當事人到場或者進行電話告知。
6、接受傷殘鑒定者要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
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法醫臨床鑒定
浙江省法律服務網-杭州司法鑒定服務
百度百科-傷殘鑒定標準
百度百科-司法鑒定機構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如何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辦理一般有兩種方式:1、要求事故處理大隊出具鑒定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的介紹信,按介紹信上寫明安吉縣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心 的鑒定機構去鑒定,這種方式便捷和有效,對方即使有異議也沒有用;2、自己聯系鑒定機構,一般大型醫院或醫藥大學都有鑒定中心,但對方可能會提出重新鑒定的請求。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 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