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一、國家賠償和民事賠償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的區(qū)別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國家依法負擔經濟補償。 民事賠償是指損害賠償義務人由于違法或違約,造成他人財產或 人身損害 ,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雖然存在著密切聯(lián)系,但是二者之間存在著許多重要的區(qū)別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 1.賠償主體不同。 在民事賠償中,賠償?shù)闹黧w不一定是國家,侵權賠償責任由侵權人本人承擔;在國家賠償中,賠償主體是國家,雖然國家也可能成為民事賠償?shù)闹黧w,但是國家作為民事主體時不是以公務身份出現(xiàn)的,不是因為職務行為成為賠償主體的。國家作為國家賠償主體時,具體的賠償義務由某一具體的國家機關代表國家履行,違法行使職權實施 侵權行為 的國家機關或者實施侵權行為的工作人員所在的國家機關,是國家賠償法律關系中具體履行賠償義務的主體(立法機關和國家軍事機關除外),國家賠償主體與實際賠償義務機關不像民事賠償那樣是一致的,而是分立的。 2.賠償范圍和種類不同。 國家賠償?shù)姆秶邢蓿话惚让袷沦r償窄,在《國家賠償法》中,不僅規(guī)定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了受害人有權取得賠償?shù)?6種情形,在第五條和第十七條里,還列舉了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9種情形,而且民事錯判、輕罪重判、公有公共設施損害,國家也不予賠償。《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國家賠償?shù)姆N類有行政賠償、 刑事賠償 和部分非刑事司法賠償3種,國家損害賠償內容僅限于直接損失與財產損失,未將間接損失與精神損失作為國家賠償?shù)膿p害內容,而在 民法典 中對后兩種損失規(guī)定了適度的賠償。 3.賠償原則不同。 民事賠償主要采用歸責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歸責原則又分為 過錯責任原則 和無過錯責任原則兩種,另外還有所謂的 過錯推定原則 ,它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特殊的表現(xiàn)形式。《國家賠償法》則采用的是違法原則,在我國只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構成《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即使行為人沒有過錯,國家也要負賠償責任;反之,如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合法,即使主觀上有過錯,國家也不負賠償責任。 4.賠償程序不同。 《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了行政賠償程序和刑事賠償程序兩種。由于引起司法賠償?shù)膿p害事實本身發(fā)生在 訴訟 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有關機關申請賠償,毋庸提起訴訟,國家賠償中只有行政賠償可以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受害人在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之前往往要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在得不到解決時方可提起訴訟。而民事賠償則沒有這一前置程序,它適用民事第 一審 普通程序、第 二審程序 、審判監(jiān)督程序和執(zhí)行程序。刑事賠償程序有自己的特別賠償程序。先由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其確定違法行為,然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對賠償不服或有爭議的,可以申請復議。若對復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中級以上)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可以不必經過復議程序,直接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的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5.賠償方式和標準不同。 國家賠償?shù)闹饕问绞墙疱X賠償,而民事賠償除采用金錢賠償方式外,還可采用返還原物、賠禮道歉等10余種形式。由于我國是發(fā)展中國家,在 賠償標準 上,我國《國家賠償法》堅持賠償標準應與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和國家財力相適應原則,國家賠償不可能充分填補受害人的實際損失,只是在盡可能的范圍內賠償受害人的損失,賠償請求人得到的賠償往往少于其實際受到的損失。民事賠償采用的是賠償應與損失相當原則。 由于國家權力機關或人員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而因非公原因造成的損失則可以提出民事賠償,條件和人員的不同就造成了兩種賠償?shù)姆N類有所不同。
侵權責任法與國家賠償法的關系是什么?一、 民法典 與 國家賠償法 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的關系是什么? 國家賠償法屬于行政法部門法;民法典屬于民法部門法。一般而言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 國家賠償 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國家賠償包括行政賠償和 刑事賠償 。侵權民事賠償是指行為人因自己的過錯,實施非法侵犯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他人的權益的行為,對受害人承擔的 民事責任 ,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這兩個不同的制度,有著許多可以借鑒之處。在時間上,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我國的《國家賠償法》晚于《民法典》。 二、國家行政賠償?shù)姆秶鞘裁?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強制措施 的 2、 非法拘禁 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 行政處罰 的 7、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8、違反國家規(guī)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三、申請國家賠償應該在多久內提出? 公安機關受理刑事賠償復議時,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決定。對復議決定有異議,賠償請求人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復議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shù)臅r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 羈押 期間不計算在內。 綜上所述,國家賠償法和民法典在某些方面有共同之處,兩者都是部門法,一個是針對國家工作人員違法承擔賠償,另一個是民事當事人之間的侵權賠償。國家賠償?shù)姆秶饕切姓靶淌沦r償。在常見的侵害人身自由賠償上,按照天數(shù)乘以日 工資 算出 賠償金 。
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1、兩者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的賠償主體不同。國家賠償?shù)闹黧w是國家,即國家是賠償責任的承擔者,但具體的賠償義務由法定賠償義務機關履行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民事賠償?shù)闹黧w是民事主體,賠償主體與賠償義務人是一致的。2、兩種賠償發(fā)生的基礎不同。國家賠償發(fā)生在國家權力的動作過程中,由國家侵權行為引起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而民事賠償則由發(fā)事侵權行為引起,發(fā)生在民事活動中,與公共權力的動作無關。3、兩種賠償?shù)臍w責原則不同。國家賠償?shù)臍w責原則主要是違法原則;而民事賠償?shù)臍w責原則主要是過錯原則。4、兩種賠償?shù)某绦虿煌T谔崞饑屹r償訴訟之前,除在行政訴訟中附帶提起賠償外,請求人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即實行賠償義務的機關決定前置原則,不經該決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而民事賠償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賠償請求,無需經過任何前置程序。5、兩者的賠償范圍不同。國家賠償主要限于物質損害的賠償,精神損害原則上不予賠償,對物質損害的賠償以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間接損失;而民事賠償既包括對物損害的賠償,也包括對精神損害的賠償,對物質損害的賠償不以直接損失為限,也包括間接損失。6、兩者的賠償方式不同。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賠償方式;而民事賠償既可以采取金錢賠償方式,也可以采取恢復原狀等方式。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十五條 刑事賠償?shù)姆秶鷩屹r償法屬于民法嗎 :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3、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zhí)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zhí)行的。
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shù)膮^(qū)別是什么?答:國家賠償是從民事賠償發(fā)展而來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的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因此兩者有許多共通之處。但是,國家賠償是獨立于民事賠償?shù)淖猿审w系的法律制度,兩者的區(qū)別可概括為: (1)賠償發(fā)生的原因不同。國家賠償由國家侵權行為引起國家賠償法屬于民法嗎 ;而民事賠償由民事侵權行為引起。(《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公務侵權與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有關,公務侵權的民事責任實際適用《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 (2)賠償主體不同。國家賠償?shù)闹黧w是抽象的國家,具體的賠償義務由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賠償主體與賠償義務人相互分離。而民事賠償?shù)闹黧w通常是具體的民事違法行為人,賠償主體與賠償義務人相一致。 (3)賠償?shù)臍w責原則不同。國家賠償?shù)臍w責原則是違法原則,而民事賠償?shù)臍w責原則體系由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構成。 (4)賠償程序不同。國家賠償?shù)某绦蜉^民事賠償更為復雜,其區(qū)別在于:首先,在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之前,除在行政訴訟中一并提起賠償外,請求人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即實行賠償義務機關決定前置原則,不經該決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而在民事賠償程序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賠償請求,無須經過前置程序。其次,證據(jù)規(guī)則不同。國家賠償一般實行初步證明規(guī)則,即賠償請求人首先要證明損害已經發(fā)生,并且該損害第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所引起,繼而,證明責任轉移到被告,而在民事賠償訴訟程序中則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jù)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