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國家賠償法中的賠償義務機關就是具體履行國家賠償義務的組織,它代表國家接受國家賠償請求,參加國家賠償程序,支付賠償費用。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我國的國家賠償包括司法賠償、行政賠償等,其中的司法賠償義務機關包括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機關等。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guī)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guī)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我國國家賠償法中的國家機關是指:A行政機關,B司法機關,C權力機關,D軍事機關。 多選。《國家賠償法》中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的國家機關是指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有本法規(guī)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此處所說的國家機關,包括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
一、行政機關:《國家賠償法》第七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二、司法機關:《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為哪些國家賠償法中的賠償義務機關是指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的國家機關。國家賠償分為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兩者的賠償義務機關有所區(qū)別。
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
1、偵查機關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
2、檢察機關;
3、審判機關;
4、監(jiān)獄管理機關。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有國家賠償法上的國家機關僅指 :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2、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4、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