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土地征收流程如下:1、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ZF批準后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土地征收流程1、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土地征收預公告中的內容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
土地征收預公告發布方式,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2、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之后,市、縣級政府要組織人員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工作,查詢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這個環節,被征地農民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并配合,避免他們有遺漏或是登記錯誤,導致自己有所損失。
3、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同樣的,這個環節被征地農民也要積極地參加,如果評估機構評估方法不利于被征收人等,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及時地提出來。
需要注意的是,評估結果是申請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據,如果征收方未走這一程序,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提出來。
4、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
完成前面幾個步驟后,相關部門要依據評估報告并結合調查結果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如果多半人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要求相關部門舉行聽證的,相關部門應當要組織聽證。
需要注意的是,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時間至少是三十日,在這三十日內,如果廣大被征收人有意見,需要及時地提出自己的意見,一旦過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了期限,那就會被視為無意見。
5、辦理補償登記
如果廣大被征收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沒有意見,對補償標準也比較滿意的話,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
6、簽訂補償協議
辦理完補償登記后,如果雙方對補償均無異議的話,那么雙方就可以就補償事宜簽訂補償協議。
7、向相關部門申請征收土地
在完成了上述6個步驟以后,那么征收方便可以向相關部門報批了。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條例規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請,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應當對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為了公共利益確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進行審查。
8、批準征地申請
9、發布土地征收公告
在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之后,征收方需要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圍、征收時間等。
10、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對于個別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相關部門需要在申請土地征收時如實說明,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實踐中,如果相關部門并沒有作出補償決定,就直接強拆強占則是不合法的。
11、責令交出土地決定
對于被征收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就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啟動法律程序的,也沒有搬遷交出土地的,征收方需要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法土地征收程序有什么征地 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準程序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 征地補償標準 、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 征地補償 的期限等。 (4)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列入補償范圍。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 法規 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條
合法征收土地流程程序: 1.告知 征地 情況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征收土地公告; 5.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以被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征地補償方案、安置補償方案并予以公告; 6.報批征地補償方案; 7.批準征地補償方案; 8.土地補償登記; 9.實施補償,交付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土地征收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第一步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因此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后,應首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咨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的各項規劃。第二步確認該農用地可以用于建設,再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第三步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第四步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并繳納各項審批費用;第五步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第六步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第七步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該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征用,簽訂 補償安置協議 ,按征地程序辦理征地手續。第八步國土資源局根據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出批準用地文件和《建設用地批準書》,被征地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第九步被征用單位交出土地后,該土地即成為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出讓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劃撥決定書(劃撥供地)。用地單位按約定繳納出讓費用。第十步簽訂出讓合同并按約定繳納費用后,用地單位才真正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用地單位即可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予以施工建設。第十一步如用地單位欲轉讓該 土地使用權 ,必須符合國家關于已出讓土地轉讓的規定和《 國有土地使用權 出讓合同》的約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時,不得改變規定的規劃設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