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員工的誤工費和營養費由保險公司出。保險公司承擔誤工費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受害方必須要有證據證明。誤工費的計算標準: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家屬誤工費護理費怎么出?需要根據當地情況來看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護理費數額是由護理人員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級別等要素綜合決定的。至于誤工費賠多少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要有相應的收入證明,比如事前的前3個月的工資單或者單位的誤工及沒有收入的證明。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個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工傷期間、誤工費由誰負責一、工傷誤工費是由誰承擔?
工傷期間、誤工費由所在單位負責。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哪些費用賠償?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三、領取工傷賠償需要什么材料?
領取工傷賠償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2、勞動能力結論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3、市職工工傷保險一次性待遇審批表2份;
4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撥付審批表2份;
5、市工傷保險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審批表2份;
6、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清單明細2份;
7、醫療機構住院費用收據原件;
8、病情證明原件、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2份;
9、住院費用清單、醫療機構門診費用收據原件。
綜上所述,在很多工業企業,車間工人發生工傷的情況比較普遍,被評上工傷后,單位和社保基金承擔各自的賠償項目,因工傷產生的誤工費應該是單位方面承擔的,就按照工人實發工資補償。另外,工人無法繼續勞動需要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會支付經濟補償金及醫療補助金。
交通事故誤工費由誰出解答交通事故誤工費一般由主要負責方承擔。因交通事故造成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他人損害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關于工傷九級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由誰支付工傷保險是不賠償誤工費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的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在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工傷職工沒有營養費,但有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誤工費和護理費由誰出 ;
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