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當女朋友懷孕分手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了不負責是不違法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的。雙方可協商孩子的去留,但女方如果把孩子生下來的話,男方應當盡到撫養責任。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男女朋友戀愛期間同居,這種現象現在也很正常,但是讓女方懷孕后又不想負責任,法律上雖然不用受到任何處罰,但道德上還有會受到譴責。不要因為一時的沖動,做出讓自己后悔的舉動,凡是都要三思而后行。
男人把女人弄懷孕了不負責任可以走法律嗎男人把女人弄懷孕了不負責任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這屬于道德約束的范圍,法律一般是無法進行制裁的。但是如果生下了孩子,男方就需要履行一定的義務了,比如撫養的義務、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此時男方不履行義務的,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訴,請求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根據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我國《民法典》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在男方不知道年齡的情況下,把女方弄懷孕了犯法嗎?這要看女性年齡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如果都是成年人,都是自愿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的,那沒有什么事,如果說女性未滿十八歲,無論知道或不知道都是違法的。
男方使女方懷孕了可以告他嗎這個…
情況很復雜
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的
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你這問題也太籠統了
大致來說
如果女方被迫…
導致懷孕
男方違法甚至犯罪
當然可以告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他
如果屬于公訴案件
即便女方不想控告他
也沒用
他還是會被告
第二種
如果雙方自愿
也要分很多情況
已婚未婚
婚內婚外
是否涉及軍婚
是否有欺騙
是否超生
是否利用職務之便
等等因素
……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
告他?
除了向公檢法告訴
向其它部門告訴算不算
所以
你問題太籠統
答案就太復雜
已婚男人讓小三懷孕犯法嗎婚內讓小三懷孕不一定算重婚罪,是否構成重婚,法律上有嚴格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的規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軌,法律上認定重婚必須是有兩本以上的結婚證,或者是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對外一直以夫妻宣稱,并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長時間。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張重婚一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解除婚姻關系,同時還可以通過刑事自訴或刑事公訴讓重婚一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重婚的認定在法律上是很嚴格的,需要根據雙方的具體情形和證據情況來判定。
一、離婚訴訟的條件如下男方故意讓女方懷孕犯法嗎 :
1、當事人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4、是否存在準予離婚的情形;
二、離婚起訴的程序:
1、當事人本人或者搜送代理人帶上本人的身份證、起訴書及請求離婚的證據等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繳納訴訟費用;
3、人民法院審查通過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