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在閔行區發生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了一樁奇案,當天14時許,李偉(化名)沿著閔行區朱建路西北側人行道行走,三個小時后,有人發現他躺在路邊的綠化帶里,送醫不治。
走得好好的,怎么會在綠化帶里死去?
從法庭上播放的證據視頻看,當天14時39分,李偉出現在視頻畫面中,朱建路口人行橫道北側人來人往,還有輔警在執勤。
一輛白色的蘇牌小客車從南向北駛來,卷上路面的電線后,在馬路上轉了半圈,橫停在路中間。
而與此同時,在畫面左上方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李偉被電線彈到倏地彈起,斜斜地飛向道路綠化帶上空,撞上一根電線桿后墜落下去。
卷上路面電線的小客車車主葉某在法庭上說,他下車檢查后,車輛沒事,他自己人也沒事,就當作一次單車事故,立即開車駛離現場。
當天傍晚,警察打電話來,說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葉某說,他一頭霧水,自己的車輛當時根本就沒有碰到人。
路面上平白無故,為什么會橫著電線呢?回看監控追溯后發現,這根電線是大約3個小時前,另一輛載重卡車拉斷的。
法庭調查了解到,當天11點49分,周某駕駛滬牌重型貨車,拖掛重型平板半掛車,裝載的水泥預制板超高,預制板上方有鋼筋裸露,將路口的架空線拉斷,該架空線固定在,某電信公司所屬的電線桿上,電線被掛斷后,掉落在某公路管理所巡查范圍內,案發時架空線的離地高度為447.3厘米,低于電信巡查要求的高度,當時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拉斷架空線事故,周某和無主電纜線所屬單位負同等責任。
一人的死亡牽扯到了前后兩起事故,這樁奇案目前正在法庭審理當中,李偉家屬委托律師將大貨車駕駛員周某及其所屬公司、小客車駕駛員葉某、兩輛車投保的兩家保險公司、某電信公司以及某路管所一起告上法庭,索賠包括律師費在內共計189萬余元
然而,幾位被告卻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很“無辜”
大貨車駕駛員周某:從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我將電纜掛斷到死者出事,中間有兩個多小時,現場已經改變,我不應當承擔那么多,具體由法院判決。
周某所在公司:周某確系我司員工,事發時在履行職務。但如果法院認定周某有責任,我司也不認為周某應當承擔原告要求的50%責任。周某雖然將電纜刮掛在地,但周某沒有發現電纜落地,到死者死亡事發間隔3個小時,期間有車輛不斷路過,都可能導致線纜落地位置發生改變,(如果周某有責任)那么將電纜位置發生改變的車輛也都應當承擔責任。該起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李偉系意外事故死亡,而且被告周某也不是該起事故認定書中的當事人(當事人系小客車駕駛員葉某),故公司不承擔本次事故責任。
周某車險投保公司:涉案車輛在我司投保了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含不計免賠,但我方認為,這是一起意外事故,電線掉落與李偉死亡是兩個獨立件事,所以我司不承擔責任。
小客車駕駛員葉某:事發時我是正常行駛,應當由我購買保險的公司承擔責任。周某將電線掛落地面,沒有及時處理。如果不是周某將電線掛落,我也不會碰到電線引發事故。我因為該事故行政拘留了一個月。我是正常行駛,沒有違規操作,我當時也沒有看見電纜。事發后我下車查看,并且有一個協管員也過來查看事故現場,我們都沒有發現死者李偉。我的車輛也沒有損壞,我不知道李偉死亡,我就走了。,如果我知道事發情況,我肯定會報警處理的。雖然我之前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但警方調查清楚后,拘留處分已經被撤銷了。
葉某車險投保公司:葉某的車輛在我司投保了交強險及商業險200萬元,含不計免賠,事發在保險期限內。我司同意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員逃逸現場的,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故在商業三者險保險合同內不予理賠。針對原告提出我司承擔30%責任,我方認為該事故為交通意外事故,并且被告葉某在行駛過程中無違法行為,屬于正常行為,我方不認可責任比例30%。
被告某電信公司:對原告要求我司承擔責任10%不認可。根據事故認定書,李偉死亡系意外事故,我司不屬于事故認定書中載明的當事人主體,我司與本案無關,對死者死亡無因果關系,不承擔責任。
被告路管所:該起事故與我們無關。我們在日常道路養護過程中,無原告指出的有清理路障的義務,只在應急情況下有清障職能,但是事發前我所并未接到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清障通報。我方與死者的死亡無因果關系,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責任究竟該如何劃分?
浠水這起一根電線引發的命案,最終結果是怎樣的?“這根電線離地面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的高度為5米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而渣土車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的高度則為3.8米,如果渣土車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的后翻斗完全降下去,是不可能扯到電線的。因此,我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1月下旬,浠水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辦案檢察官徐輝在案發現場調查核實后,對自己辦理的一起案件進行補充偵查證據,并進行準確定性,從而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訴前主導作用,提升辦案質效。
2020年11月30日上午十一時許,顧某駕駛重型渣土車,右轉駛出浠水縣聞一多大道河東街某在建項目工地出口后,車輛頂部拉扯路面電線,導致附近2根電線桿倒地。其中一根電線桿和掉落的電線“一起發力”,砸傷了在路邊魚塘捕魚的村民張某。張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12月15日,浠水縣公安局以顧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受案后,辦案檢察官徐輝仔細審查了所有案卷材料,發現了其中的疑點,遂對犯罪嫌疑人顧某再次進行訊問。在訊問過程中,顧某不能確認自己駕駛的渣土車的后翻斗是否能夠完全降下來,加上電線高度過低,從而導致受害人張某死亡。因此,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他不認為自己涉嫌犯罪。
為了弄清案件事實真相,辦案檢察官決定到案發現場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在現場,辦案檢察官走訪了周邊多名村民,還向電力部門的工作人員請教了電線高度、電線桿倒地原因、由此所造成的危害等專業知識。并找來同一款渣土車丈量車的高度,當場詢問司機渣土車的盲區、坐在渣土車駕駛室內能否看到后翻斗有沒有完全降下來等情況。
經過現場調查核實后,辦案檢察官認為,按照刑法規定,交通肇事罪是違反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顧某因為疏忽大意未放下車斗,導致拉斷電線桿砸死被害人張某,不是意外事件,并非交通肇事行為。而且,在此事故中,顧某應當預見到在駕車行駛過程中可能發生危害行為,而由于自身疏忽大意的過失,沒有預見到未放下的車斗會拉扯電線而造成的潛在威脅,而且已經發生了致一人死亡的后果,屬于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行為。
核實完這些問題后,辦案檢察官將補充調查的證據向顧某出示。在證據面前,顧某意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并主動要求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最后,該院以犯罪嫌疑人顧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進行審查起訴。鑒于顧某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賠償到位、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等情節,該院依法對顧某決定不起訴。
上海一男子正常行走卻被“彈飛”,該男子為何會因此死亡?上海一男子正常行走卻被“彈飛”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該男子為何會因此死亡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
一、上海一男子正常行走卻被“彈飛” 是什么情況?
上海有一名男子開著車從一個路口經過的時候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地上有一些電纜線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這些電纜線就被卷到了車子的底部,在拉扯之中逐漸收緊的電纜線就把另一名正在路上經過的男子彈飛到了旁邊的電線桿上,然后這名男子就落在了道路旁的綠化帶里面,最后這名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 該男子為何會因此死亡?
這名男子之所以會在被電纜線彈飛之后死亡,是因為當時被電纜線彈飛之后,這名男子直接撞在了電線桿上,當時撞擊的力度也非常大,最后死者還從電線桿上掉落了下來,這才導致他受傷嚴重,最終搶救無效死亡的,如果說當時只是被彈飛到了綠化帶里面,可能后果還不會這么的嚴重。
三、怎么評價這件事?
事情發生之后,死者的家屬就把當時開車的這名男子以及掛斷電纜線的司機,還有當地的電信和路管部門都告上了法院,并要求相應的賠償賠償的金額總共有190萬元,最后法院經過審理,判定司機所在的運輸公司以及電信公司和肇事司機都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件事情對于死者來說可以算得上是飛來橫禍,因為他當時正好好的在路上走著,沒想到卻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就說明生活當中意外是無處不在的,如果大家多加小心,就有可能會被波及,因此無論什么時候,外出的時候都一定要多加小心,卷離可能會發生意外的情況,除此之外,司機朋友們,特別是貨車司機堅決不能超載,超速,因為往往超載超速就是交通事故發生的罪魁禍首。
電工去修電從電線桿子掉下來死亡了,應該怎么電工在工作時間因工死亡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按照工傷處理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賠付。企業需要報告當地安監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由安監進行調查。
路人被電線彈飛身亡,這起事故的最大責任人是誰?路人被電線彈飛身亡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我認為這起事故的最大責任人是重型貨車駕駛員周某。
整場事件的起因是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周某駕駛的重型貨車,裝載的水泥預制板超高,預制板上方有鋼筋裸露,將路口的架空線拉斷,該架空線固定在,某電信公司所屬的電線桿上,電線掉落至某公路管理所巡查范圍內。后另一小客車經過,車主葉某因卷起電線,致使經過的李偉碰觸到電線,當場被電線彈飛撞到另一電線桿上。而下車檢查的葉某對此毫不知情。當李偉被路人發現送到醫院救治時,已經無力回天。
(圖片來源于松鼠熱點)
(圖片來源于松鼠熱點)
整起事件中,因每方都存在改變行為而避免李偉死亡的關鍵時刻,所以李偉的家人將包括兩家保險公司在內的七方都告上法庭,索賠人民幣共計189萬元。
但每方各持己見,都不認可原告狀告己方應對李偉的死負責或承擔的責任比例。
(圖片來源于松鼠熱點)
就本人看來,第一責任人應是駕駛重型貨車的周某,在裝載大型貨品的運輸過程中,沒有對貨品的包裝嚴肅謹慎處理,使鋼筋露出,以至于勾斷電線。之后經過的每一輛車,都有存在因觸碰電線給路人帶來傷亡的隱患,只是葉某將這個隱患落實了。如果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他的確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駕車離去,就不能稱之為肇事逃逸。
但他是導致李偉死亡的直接原因,對李偉的死也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重型貨車則是,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在這層關系上,重型貨車的駕駛員周某理應承擔主要的責任。
對于電信公司,該負責人則明確表示,李偉之死是意外事故,公司與此案件無關,對李偉的死無因果關系。本人是認同的,這就如同有人吃豆類食品中毒,狀告種大豆的人。
對于路管所,沒有日常清理路障的義務,卻有應急情況下的清障職能,本人并不是很認同,道路管理養護理應是路管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清潔,整修,綠化,至于在這場事故中是否因為沒能及時勘察到隱患,而加以整修排除隱患,要看法律的裁定了。
(以上僅屬本人意見,只做參考用。)
安徽一電線桿在施工期間墜落致多少人死亡?蒙城發布1月22日消息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2018年1月21日19時許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湖南昌達輸變電公司在蒙城實施一供電項目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施工期間不幸突發意外情況電線桿電線掉落死亡 ,電線桿墜落砸中一輛轎車,并導致附近5名群眾受傷,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4名受傷群眾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生命體征平穩。
事件發生后,蒙城縣委、縣政府立即指示相關部門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工作,并責成安監、公安、供電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同時,縣政府當晚迅速召開多部門聯席會議,第一時間成立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研究部署處置、調查和善后工作,并連夜展開進行。
目前,事件調查和善后處置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
望相關部門做好后續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