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10級鑒定
交通事故10級傷殘鑒定標準: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神經功能障礙傷殘10級鑒定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外傷性癲癇傷殘10級鑒定 ,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影響陰莖勃起功能。二、頭面部損傷致: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癥狀;眼內異物存留;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鼻尖缺失(或畸形);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無毛發40平方厘米以上;顱骨缺損4平方厘米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癥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6平方厘米以上,無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三、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愈臺,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胸椎畸形愈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四、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平方厘米以上。五、胸部損傷致: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肺破裂修補;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六、腹部損傷致: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膽囊破裂修補;腸系膜損傷修補;脾破裂修補;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f.膈肌破裂修補七、盆部損傷致: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骨盆畸形愈合;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子宮破裂修補;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膀胱破裂修補;尿道輕度狹窄;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八、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一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九、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十、肢體損傷致: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十一、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傷殘10級鑒定 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傷殘10級鑒定 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0級傷殘鑒定標準【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十級傷殘的標準為: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傷殘10級鑒定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劃分依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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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級傷殘鑒定標準?1—10級傷殘鑒定標準傷殘10級鑒定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傷殘10級鑒定 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具體如下傷殘10級鑒定 :
一級傷殘10級鑒定 :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傷殘鑒定標準【法律分析】傷殘10級鑒定 :工傷1—10級傷殘鑒定標準:
勞動者、用人單位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后傷殘10級鑒定 ,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規定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工傷等級分級原則為:
十級:器官局部缺損傷殘10級鑒定 ,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
九級:器官局部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局部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多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合并癥,存在普通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合并癥,存在普通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表面化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合并癥,存在普通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合并癥,存在特別醫療倚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合并癥,存在特別醫療倚賴,或生活局部不可以自理。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合并癥,存在特別醫療倚賴,或生活大多不可以自理。
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絕對失去,其它器官不可以代償,存在特別醫療倚賴,生活絕對或大多不可以自理。
【法律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5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
5.1一級
5.1.1定級原則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傷殘10級鑒定 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5.2二級
5.2.1定級原則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5.3三級
5.3.1定級原則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5.4四級
5.4.1定級原則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5.5五級
5.5.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6六級
5.6.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7七級
5.7.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8八級
5.8.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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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級傷殘鑒定標準一覽表一、最新十級傷殘鑒定標準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傷殘10級鑒定 ,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cm2(注傷殘10級鑒定 :2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后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稚間盤突出癥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cm2(注:2為平方),并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cm2(注:2為平方);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后人工晶狀體眼,矯正視力正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