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一、公司讓勞動者主動離職怎么辦
1、公司讓勞動者主動離職,如果員工并無過錯情形,沒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嚴重損害公司的利益等情形的,員工可以拒絕并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員工如果因此被迫辭職的,可以向公司要求雙倍的賠償金。
2、法律依據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員工主動辭職可以要補償嗎
屬于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他情形。
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一、公司要強迫我主動離職違法嗎
1、公司要強迫我主動離職違法。具體如下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
(1)一般情況下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得在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單位愿意承擔違約帶來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的賠償責任就可以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
(2)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可以拒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投訴公司的方法是什么
投訴的方法如下:
1、媒體電話進行曝光;
2、在職者遇到加班嚴重、洗腦管理、強制勞動的情況,可以向勞動局舉報反饋要求整改;
3、勞動者遇到不繳納社保的,可以先人力社保局 、勞動局舉報;
4、勞動者也可以打舉報電話。
公司主動要求員工離職怎么辦公司要求員工主動離職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就是勸退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公司就是在以一種脅迫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的方法讓員工離職,然后表面上還要做出來是員工主動離職的。離職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員工本人心甘情愿離職的,受強迫離職可以索要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讓你自己離職怎么辦?當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你在就職中“被辭職”公司要我主動離職怎么辦 ,公司想辭退你,但又不愿意給相應的補償,用其他手段去讓你主動離職。不管是員工在工作上失誤在先還是其他原因,公司的這種做法,都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作為勞動者不能忍受這種無良公司的不合理辭退員工的方式,一定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職場上遭遇這種不公平的事情,絕大多數人,有忍忍就過去的,當然也有努力爭取到自己合法補償的案例,現給大家分享下處理這件事的做法:
首先,嘗試與公司協商解決。公司想辭退員工有一定的道理,自己也沒必要繼續留在公司了,第一時間應和人事部聊“被辭職”的事(一定不是自已離職),最好在意思到公司的小算盤時就保管好相關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降薪證據、談話錄音等,以備無患。
在與多次與部門領導、人事經理溝通中,明確公司不愿意補償這筆“巨款”,雖已知溝通無果,他還是先尋求與公司溝通(每次都錄音留作證據),平時也注意保留降薪或其他故意為難他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如果雙方都能協商成功,辭職補償這些都滿意的話,就沒必要起法律途徑。
其次,若在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去找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直接到該區勞動仲裁部門提交申請仲裁(事前已告知公司,但公司表示無所謂),仲裁部門基本上是當天就受理了這個申請,三天后把受理書郵寄到公司(包括出庭答辯時間)。大部分公司對聲譽和口碑都很看重,在明知自己理虧情況下,會立刻找你協商解決的。所以在與公司溝通無果,不得已情況下可直接向仲裁部門申請,基本上都可以解決問題的了。注意在向仲裁部門申請時,需要把事情的經過描述詳細,證明理據在勞動者一方,利益點歸于勞動者,受理和勝算的幾率大很多,當然還需要盡量提供足夠證據(復印件即可,原件留上庭再用)。
最后公司對于仲裁置之不理時,當然是打官司了。通常這是雙方都不想發展到這一步的,但作為當事人也不要害怕,堅信自己是對的,在計算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合理的情況下,合法權益都應該努力爭取。如果成本過高,不想請律師可以自行辯護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