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 發生交通事故報案后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交警部門都會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的情況,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違章以及交通事故損害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并對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比例進行劃分。那么事故認定書下來之后,雙方當事人有怎么談賠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雙方當事人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如若協商不成,則由交警部門進行協調,協調還是不成,雙方當事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通常情況下,交警部門確認事故的責任并出具事故責任書之后,保險公司會根據定損情況進行賠償,一般是先由保險公司的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則由商業險的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一般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的三個月內,就必須進行理賠。車輛維修或者在交通事故處理結案當天起三個月內,投保人應該拿著事故處理證明書、保單、車輛維修清單及其他的一些相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期限還是要看與保險公司的合同約定以及保險公司的規定。
當保險公司收到投保人的索賠請求后,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對于情形復雜的案件,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則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如果保險公司認為索賠資料不齊全,需要補交有關證明和材料是,應該一次性通知其補全資料。
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處理【法律分析】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后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就剩賠償問題。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1、自行協商;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3、向法院民事起訴。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處理呢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處理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的流程為與對方協商賠償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如果對賠償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警出具了責任認定書,接下來怎么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以后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就剩賠償問題。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
1、自行協商;
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
3、向法院民事起訴。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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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接下來怎么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交警一般會主持調解關于賠償事宜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當事人若對調解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愿意讓交警調解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協商 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交警調解不是必經程序。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接下來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交警一般會主持調解關于賠償事宜,當事人若對調解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愿意讓交警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交警調解不是必經程序。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流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可以著手準備解決事故賠償問題。可以選擇調解或訴訟解決糾紛。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對責任有異議的,15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議。無異議的,10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不申請調解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可以參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和相關賠償標準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最后憑簽有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名字的協議書由交警部門制作《交通事故結案書》進行結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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