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1、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后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就剩賠償問題。雙方可自行協商。協商不成也可以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或者向法院民事起訴。
2、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3、如案件進入到法院審判階段,雙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沒有異議,法院將按照認定書對雙方各自的損失進行審理。如雙方或一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有異議,異議方應提供相關證據證實其異議的理由,異議方有證據證實認定書認定比例確有錯誤的,法院只將認定書作為審判參考,綜合異議人所提交的證據對案件各方的責任比例重新進行劃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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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后該怎么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之后該怎么辦 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后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就剩賠償問題。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1、自行協商。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3、向法院民事起訴。 自行協商一般是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雙方都無其他違規駕駛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情形(比如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酒后開車、 無證駕駛 等)才適合自行協商。自行協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賠”的部分。這種處理方式好處是:省時又省力,但其風險是:當事人利用此規則迅速要求撤離現場,消滅事故現場 證據 ,事后又反悔,不承認事先協商好的責任,導致索賠難。 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 交通事故認定書 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 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58條之規定調解程序為: 1)介紹 交通事故 的基本情況; 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于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5)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 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 6)確定賠償方式。事故調解人員可根據有關 交通事故處理 方法、規定等,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經濟條件提出損害賠償方案,供事故當事人自愿協商。 (三)調解結束。 訴訟 。 指人民法院在的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爭議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予以解決的方式。 相關知識: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有啥效力 一種證據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其法律地位而產生的,法律地位確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中,都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肇事者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據,甚至可以說是起決定作用的依據。可見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無上無以替代的。 交通事故后責任的認定,是雙方責任劃分的基礎,也是當事人雙方權益維護的保障,所以自己要積極的了解有關的規定,減少自己的利益損失,但是手段的選擇就需要看當事人雙方的意愿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就需要進行程序繁雜的訴訟手段。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處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協商賠償問題。自行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
1、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2、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交通責任認定后怎么處理解答交通責任認定后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服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如果沒有不服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則按照責任認定結果去賠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處理流程處理流程為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
現場調查
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交警來到現場,會現場進行勘驗檢查,詢問當事人和相關證人,并制作現場勘查筆錄。這份筆錄是需要當事人和證人確認簽字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這份調查筆錄是責任認定重要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的依據,所以當事人對于筆錄中記載的內容有異議的,當場提出,千萬不要還“優雅”的簽上自己的名字。
檢驗鑒定
現場調查后,還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責任,還需要通過檢驗、鑒定進一步確定或者驗證。需檢驗、鑒定的,交通管理部門自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托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3日內聽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批準后,應當由另外的技術人員、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制作事故認定書
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但是并不是事故發生10日內,你就能拿到“事故認定書”哦,所以有些70多天才拿到事故認定書,也是常有的事情。)
現場調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未查獲的,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對認定不服的,申請復核
(1)復核申請
對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結果不服的,在申請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書面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復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復核的請求,理由和證據。
(2)是否受理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受到當事人的復核申請后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的決定。
下面四種情形是不予受理的交通事故認定之后怎么處理 :
a、有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且法院受理的案件。法院受理后,交警身上的包袱就已經轉交給了法院,所以這種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門是不予受理的。
b、檢察院對犯罪人批準逮捕的。
c、已經通過簡易程序進行處理了的交通事故。
d、在道路以外發生的事故,例如:在垃圾場因倒車被壓傷的。
(3)復核決定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注意:對事故責任認定的復核只能申請一次。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