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員工造成公司損失怎么處理【法律分析】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規定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的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另外,在勞動關系中,只有勞動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賠償責任。
是否屬于故意、重大過失,需要用人單位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予以明確,并告知勞動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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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辦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的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用人單位可按照 勞動合同 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可從勞動者本人的 工資 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 最低工資標準 ,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 法規 定 解除勞動合同 ,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 競業限制 ,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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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應承擔什么責任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我國法律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痉梢罁俊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員工造成損失怎么處理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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