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律師費一般由請律師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的一方出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但下列情況例外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
1、交通事故案件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2、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
3、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托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費由誰承擔律師費一般由聘請律師的當事人承擔,在某些法律規定的情形下也可由敗訴方承擔,如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糾紛案件。
對于承擔律師費的具體數量,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
由法院判定敗訴方支付的條件是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
1.當事人已經對律師費問題做出明確約定,即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此做明確約定,且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形,法院應當確認這種約定的法律效力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
2.律師費已經實際發生。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與律師約定在訴訟或執行程序后根據訴訟或執行結果支付律師費,則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將認定律師費尚未實際發生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
3.律師費支付標準合理。
如果當事人支付的律師費超過合理范疇,將會不適當地增加對方的財務負擔,有關訴訟請求也將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三十條,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費由哪方承擔律師費由哪方承擔需根據情況而定。律師費是由敗訴方承擔還是由委托人自行承擔應遵循以下幾點原則:
1、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2、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的律師費由債務人承擔;
3、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
4、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中,勞動者勝訴的,相應的律師代理費用可以由用人單位承擔,最高金額不超過5000元,超過的部分由勞動者自行承擔。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民事訴訟律師費由誰承擔?通常而言, 律師代理費 應由委托人承擔,也就是說,誰委托的律師就由誰承擔,而不是由 敗訴方承擔 的。然而,在一定情況下是可以由對方承擔的,也就是由敗訴方而承擔的。比如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 1、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第7條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2、有的地方也規定在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中由敗訴方承擔的情形:比如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下發《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二、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當事人訴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未涉及的費用,如受損交通工具修理期間另行租車費用、租用拐杖等康復工具的費用、為處理事故產生的費用(如交通費、誤工費、取證費、律師費等)等,應如何處理? 答: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我們認為,可訴求賠償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可得利益損失 )。根據現有法律規范、最高院司法解釋精神和司法實踐經驗,對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均應適用全部賠償原則,即賠償范圍依據損失范圍合理規定,考量當事人提出的損失是否已實際發生,且為必須合理。
起訴律師費由誰承擔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法院的案件受理費: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如果按20000萬計,一審的案件受理費,你應當預交300元。如果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啟動二審程序時,按一審受理費預交。(二)非財產案件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0-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3.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有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元至50元。5.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至5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